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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23007287542R/2019-00043 分类:
发布机构: 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4-03
名称: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阳江市阳东区城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标准及实施办法的通告
文号: 东府规〔2019〕1号、东府告〔2019〕3号 发布日期: 201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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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阳江市阳东区城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标准及实施办法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9-04-0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地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2018〕8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经研究,现将《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阳江市阳东区城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标准及实施办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附件:阳江市阳东区城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标准及实施办法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日 

       

  阳江市阳东区城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标准及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市场管理,规范地产市场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2018〕4号)的精神及《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8〕8号)的技术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适用的区域范围

  本次公布的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适用于阳江市阳东区城区建成区及规划区约44平方公里的城镇国有土地。评估区范围外的其他镇〔包括国有农(林、茶)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使用权价格,参照基准地价末级执行。

  第三条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主要作用

  1、是政府宏观调控地价水平和制定地价政策的依据;

  2、是进一步评估宗地价格和确定国有土地出让底价的依据;

  3、是企业改制、清算和政府征收土地税赋的依据;

  4、反映土地市场地价变化趋势,为土地使用者投资与开发决策提供依据;

  5、进一步扩大有偿使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土地交易行为,维护土地市场稳定。

  第四条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的内涵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公共服务项目用途,评估确定的“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宗地红线外通路、通水、排水、通电、通信)开发程度条件下,估价期日为2018年8月1日,法定最高出让年期为50年的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第五条 基准地价的表现形式

  基准地价表现形式为级别价。级别价是根据土地级别所划分的区域评估出的,能反映同一级别区域的宏观平均地价,以级别平均价表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的级别价,是以规划建设用地红线(指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用于项目建设的用地红线,其范围包括建设小区内的道路、绿化、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的土地面积)为基础测定的均质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阳江市阳东区城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分为3个级别,对应的具体用地类型级别价有相应的修正系数,容积率为1.0。

  第六条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应用于具体宗地地价计算时,必须根据估价时点和宗地的具体条件利用基准地价修正系数体系,进行区位因素和期日、使用年期、容积率、开发程度、其它个别因素等个别因素修正

  第七条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的二级类基准地价参照用地类型修正系数确定,其土地级别、级别范围、修正体系和宗地地价计算公式等参照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

  第八条 利用基准地价修正系数体系法计算宗地价格时,要按照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确定的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进行计算。

  第九条 本办法由阳江市国土资源局阳东分局负责具体实施,物价、规划、财政和税务等相关部门应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实施工作。以前发布有关文件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条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基准地价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产业政策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附表:1.表1阳江市阳东区城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级别价表

  2.表2阳江市阳东区城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

  用地类型修正系数表

  表1 阳江市阳东区城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级别价表

级别

级别范围描述

面积

(公顷)

地面价

(元/平方米)

新江路→东风三路→东风四路→永安路→环山西路→电站东路→育才路→迎宾北路→永安中路→龙塘路→广雅中路→福兴北路→兴宁路→新江路

641.91

597

环山西路→电站东路→育才路→迎宾北路→永安中路→龙塘路→广雅中路→福兴北路→兴宁路→新江路→南华西路-南华中路→朝阳路→广雅东路以东290米→永安东路→南华东路→裕东八路→永兴九路→西部沿海高速→永兴五路→永兴一路以北550米→东风四路→环山西路

1273.89

430

Ⅰ、Ⅱ级区范围以外,评估范围以内的区域

2485.18

285

  注:阳江市阳东区城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级别价的空间准确表达详见《阳江市阳东区城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级别价图》,如果阳江市阳东区城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级别价表中的级别范围描述不准确时,以《阳江市阳东区城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级别价图》为准。

  表2阳江市阳东区城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用地类型修正系数表

一级类

二级类

修正系数

用地类型说明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0.9

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

537

387

257

新闻出版用地

1.0

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597

430

285

教育用地

1.0

指用于各类教育用地,包括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及其附属设施用地,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用地,以及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597

430

285

科研用地

1.0

指独立的科研、勘察、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环境评估与监测、科普等科研事业单位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597

430

285

医疗卫生用地

1.0

指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用地;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和动物检疫站等用地;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用地;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

597

430

285

社会福利用地

1.0

指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

597

430

285

文化设施用地

1.0

指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包括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等设施用地;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597

430

285

体育用地

1.0

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包括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以及为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597

430

285

公用设施用地

0.9

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

537

387

257

公园与绿地

0.9

指城镇、村庄范围内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广场和用于休憩、美化环境及防护的绿化用地

537

387

257

  注:以上用地均为“地面价”,单位:元/平方米。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编号:东府规〔20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