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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阳东区人民政府和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公文类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公文。具体参照《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方式。
       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通过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gdong.gov.cn)开设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通过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阳东区档案馆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室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地址:阳东区政府机关大院5号楼;咨询电话:0662-6607298;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详细地址:阳东区东城镇德政路1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联系电话:0662-6622022,传真号码:0662-6625778,邮政编码:529900。
        (二)受理方式。 

    1、书面申请。

   ①当面提交:申请人向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当面提交《申请表》。地址:阳东区人民政府大院2号楼215室。

   ②信函方式: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

    2、通过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登录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申请地址 https://ysqgk.gd.gov.cn/662005/index/)。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短信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三)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受理机构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受理机构办理申请人的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47条、第51条规定向有关部门举报。 

       附件: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