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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待遇标准及选点备案流程
文章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2-10-11 12:00    浏览次数: -

  根据《阳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阳府办〔2022〕7号)规定,从2022年10月1日起改革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参保人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可纳入医保报销,具体待遇和报销流程标准可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阳江市医疗保障局”(或直接扫下面二维码关注)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附件5:普通门诊选点备案操作流程180.png

   参保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前应事先在市内51家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选定1家基层医院为本人的普通门诊就诊定点医院,完成选点备案后,在选定的基层医院就诊可直接实现联网结算,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各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参保人仅需支付个人应自付部分费用。具体选点备案渠道如下:

  一、线上备案

  1、参保人可通过手机登录微信小程序“粤医保”进入医保电子凭证,未激活粤医保账号的人员需先按照程序指引激活粤医保账号。

  2、在粤医保的“业务办理”模块中点击“门诊选点登记”。

  3、点击“新增选点”,选择“所属区域”“机构名称”,最后点击提交,审核通过即生效。

  如下图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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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窗口备案

  参保人可直接在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收费处服务专窗实现选点备案,基层医院可直接将参保人选点备案信息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参保人无需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备案。


  三、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备案

  参保人也可直接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请人工办理普通门诊选点备案。

  备注:参保人完成选点备案后,原则上1年内不予变更,建议按照就近方便原则选定就诊的医疗机构。


  四、阳东区普通门诊选点备案医院

  东城镇卫生院、北惯镇卫生院、合山中心卫生院、那龙镇卫生院、雅韶镇卫生院、大沟中心卫生院、新洲镇卫生院、东平镇卫生院、大八镇卫生院、塘坪镇卫生院、红丰镇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