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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回收公告
文章来源: 阳江市阳东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5-26 16:07    浏览次数: -

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权利人

义务人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房地证字第0547215

谭和忠


441704080008GB80150F0001000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阳东县雅韶镇江北路

房地产权证书







公告单位:阳江市阳东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公告日期:2023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