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中共阳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东法治办[2023]29号)文件要求以及相关依法治区文件精神,结合阳东区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形成阳东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一、法治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我局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作为党组会的第一议题,2023年共安排党组会第一议题18次;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5次。局党组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本年度的重大政治任务,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开展工作,把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在党组会及党组扩大会议重要议题,今年共安排13个专项议题,其中2个为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指示、批示。
(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阳东区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主要对依法治区及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其他党组及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是党组书记 负责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区工作,及时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及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通过传达学习贯彻,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二是强化党组班子成员领导责任。党组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法治建设有序开展,通过依法行政促进法治农业农村建设。
(四)依法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一是坚持将属于党政机关职责范围内涉及法律顾问的事项,由政策法规与改革股审核或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对于部门上报的请示件涉及重要改革事项、重大投资项目、法定规划编制与调整以及以政府名义签订等重要内容的,先经过法规部门审核或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在单位作出重大决策前,能注重并听取外聘法律顾问的意见,不存在“聘而不用”的情形,法律顾问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五)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综合执法监督股承担局农业行政处罚工作,所作出的行政处罚都需要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执法结果信息情况,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2023年,我局共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农业行政处罚3宗。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我局明确了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图片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整个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目前,我局综合执法监督股所有行政执法行为都有专人拍照取证,真实记录执法全过程,所有图像资料都安排专人负责储存,可随时调阅查看,避免执法过程中发生矛盾“有理说不清”问题的出现。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均附有现场照片资料,附有拍照时间、地点并记录基本情况,可直观反映违法行为现状,记录违法行为状态,既实现了执法过程留痕,又提高了案卷的规范性。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所有一般程序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过政策法规与改革股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且经过农业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小组讨论。同时,通过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机制的方式提高法制审核能力,聘请广东一粤(阳江)律师事务所的梁茂林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法制提供长期的法律技术支持。
(六)认真做好普法宣传学习工作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推动普法最后一公里作为普法重点任务,认真做好普法送法宣传、学习工作,今年普法工作主要通过入户宣传、送法到企业的办法进行宣传。一是积极做好春季专项普法宣传工作。围绕春耕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乡村振兴,法治先行”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普法宣传,以到各乡镇农村进行设摊、结对普法宣传的方式进行送法宣传促进法治建设,确保农业农村工作稳定,推动平安建设。二是依法制订局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通过制订并印发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与职权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普法学习及依法行政。三是通过做好仲裁员集中培训普法,进一步提高调解仲裁员土地管理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提出学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意见,强化依法治农。年中期间区领导带头集中学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凝聚人心、扩大影响,推动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再上新台阶。
(七)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一是及时有效地处理回复每一个群众来访和上级转交信访件,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坚持法治宣传结合的原则做好来访群众的解释劝访工作,多次受到来访群众的好评,今年共答复信访事项6件,劝返来访咨询人员约100人,共受理12345市民热线诉求45宗,办理45宗,办理率达100%。二是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围绕农业生产、农村承包土地等方面,全年接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来访咨询人员13人次,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给予群众答复和解决。三是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贯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答辩,确保行政机关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积极对法院生效判决遵照执行,切实维护来访群众合理诉求及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及农村的长治久安。
(八)加大农业领域执法力度
一是农资打假专项执法方面。2023年,我局综合执法监督股执法人员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544人次,执法车辆136辆次,检查兽药、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经营企业136家次,抽取肥料、饲料产品样品3个品种;联合市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执法检查3次,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兽药、农药、种子等农资生产经营企业9间;立案查处违规经营农资产品案3宗,结案3宗,罚款0.720052万元,通过强化农资打假执法检查,有效规范经营行为。二是食用农产品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检查方面。我局执法人员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农兽药使用单位的用药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是否建立农兽药使用记录,严查违规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超范围使用农兽药、不执行安全间隔期等行为,加强对用药单位的农兽药安全使用指导。2023年,检查农兽药使用单位、农户1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4人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面,开展监督抽查160批次,覆盖种植业、畜禽、水产品养殖农产品,未检验出禁限用农药,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是动物卫生监督、生猪屠宰管理方面。对区食品集团所属分公司规范生猪屠宰展开针对性的执法检查,共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2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9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7辆次。经检查,经营企业基本能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规范生猪屠宰,做到不屠未经检疫、未附动物检疫合格证的生猪,不屠病死、死因不明的生猪,不屠注水或其它物质的生猪。通过执法检查、强化经营企业规范经营,做到“放心肉”上市,确保食品安全。
(九)夯实海洋综合执法检查工作
一是开展伏季休渔执法行动。结合“亮剑2023”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日间常规巡查工作,实行伏休期间夜晚和凌晨不定期渔场巡查,针对群众举报情况实行重点突击检查。经统计,伏季休渔期间,阳东大队共出动执法快艇128艇次,出动执法人员936人次,查获涉嫌违反休渔管理规定违法违规行为16起,涉及船舶11艘、运输非法鱼获物车辆4辆;收缴违规网具约12000米,查获非法鱼获物4000公斤;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13万元。二是开展打击涉渔“三无”执法行动。阳东海洋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公安打私部门、海警等开展“清湾行动”,重拳查处打击“三无”船舶。经统计,2023年阳东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共立案处罚渔业非法捕捞案件28宗,处罚款58.34万元;查处涉走私涉渔“三无”船舶40艘,(其中涉电鱼1艘,涉走私1艘,已移交区打私大队),没收自制泡沫小艇26个,违规网具12000米。举办涉渔“三无”船舶现场拆解会1次,拆解违法违规涉渔“三无”船舶12艘。三是开展“商渔共治”联合执法行动。阳东大队联合江城海事处开展“商渔共治”联合执法巡查行动,并形成制度化,落实港口查、海上巡等措施,对港口内的工程船和渔船开展安全检查和教育,对海上航行和锚泊的船舶进行检查教育提醒,提示船舶要避开航道停泊,加强值班瞭望。今年以来,阳东大队联合江城海事处共开展联合执法21次,检查渔船49艘次,工程运输作业船18艘次,渔港供油船14艘次,重点检查船载AIS、北斗终端安全救生设备等,未发现渔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按时参加学法用法考试,今年我局学法考试已按时保质完成,参加人员162人,优秀率达100%。二是通过年初制订《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局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指导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学习,确保在工作中有效贯彻运用。三是通过集中学习、学习强国平台自主学习、网上学等方式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局组织专题学法2期次,综合执法及海综执法组织培训学习10期次。四是通过制订落实《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局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共发展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516户,促进法治体系建设。五是继续做好执法证管理工作,我局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共50名,其中今年通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的有24名。
(十一)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促进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放管结合原则,促进“放管服”改革,坚持放管结合原则,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原则,不断加大“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力度,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服务模式,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率和获得感,持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2023年,我局行政服务窗口共办理各种不同类型的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审批479件。其中:拖拉机、收割机行驶证年审127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28件;行驶证补领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28件;跨区作业23件;农药经营许可证(新申请)14件;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1件;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限制使用农药除外)38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42件;兽药经营许可证15件;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1件;省管权限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31件;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核、审批43件;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殖许可证1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4件;非主要农作物种苗证1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80件。受理事项在承诺期内按时办结率达100%。二是全面依法简化行政审批办理流程,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精简办事材料、减少跑动次数,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我局今年共梳理行政许可事项73项,公共服务事项8项,行政处罚144项,行政强制2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检查28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6项。三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政务数据有序共享。
(十二)积极做好职能清理,推动简政放权
我局认真做好职能清理,推动简政放权,做到应放尽放,确保把更多的职能下放到基层,确保简政放权工作依法、有效开展。今年,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我市县级行政执法职权调整由镇街实施事项目录(第二批)的通知>的通知》(东司通[2023]35号)文件,我局认真梳理了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目录,申请调整15项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由乡镇实施。
(十三)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立项及指导审核工作
今年,我局共立项规范性文件2项,分别是政府性规范性文件《阳江市阳东区涉渔自用舶管理办法》及部门性规范性文件《阳江市阳东区畜牧业发展总体规划(2022-2025年)》,每份文件的出台均是依照相关程序进行的,严格遵守“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征求意见和公示工作。
(十四)积极推进平安建设及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推动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平安建设工作,按时做好重点人员风险排查信息梳理报送工作,及时向区、市级报送重点人员风险排查信息。二是做好信访工作应急预案工作,提高平安建设组织化程度。三是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风险研判及情况报送工作,确保平安阳江建设有序有效有保障。四是做好扫黑除恶斗争线索办理工作,我局坚持认真做好扫黑除恶斗争线索办理工作,今年共办理线索3条,确保从源头治理,减少违法犯罪。
(十五)积极做好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及推进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发展新型农民集体经济试点推动工作,具体为:通过党建引领,推进“书记工程”和“机关、两新、农村”党组织融合共建,推动“六型”经济发展,把试点工作作为书记工程,实行区、镇、村三级书记亲自抓落实,能充分发挥党委统领全局作用。探索开展“机关、两新、农村”党组织融合共建活动,整合各级各方面的资源,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二是通过建章立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通过成立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改革试点工作中实行领导联系挂点制度的通知》,有效指导协调试点工作;通过转发《关于村集体经济收入统计及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和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指导意见供村集体参考,在全区各镇共31个试点村初步建立了经济增量奖励机制和健全了党组织领导、经济法人治理、经济经营运行、经济收益分配和经济监督管理等五大机制,有效为试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依据。三是指导通过清产核资,盘活存量资产资源激活农村集体经济增收增量。四是通过积极配合区级做好全市现场会在阳东召开工作,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加速发展。五是继续做好农村集体经济改革谋划及加温会议召开工作,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向好发展。六是继续做好农村集体经济调研及扶持项目谋划报送工作,有效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增收。七是做好2023年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的申报工作,今年新增试点项目7个。八是有效推动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全区157个村集体已全部达到收入10万元以上。九是家庭农场培育方面,今年共培育家庭农场4家,其中市级2家,区级2家。
二、存在不足
(一)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农业农村工作涉及面广,执法队伍法律专业人员仍相对欠缺,加上数字政府建设速度快,而阳东区农业农村局部分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数字化、网络化知识储备不足,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升。
(二)执法“有车无编”
执法车辆编制未能有效配置落实。由于机构改革,农业执法权划归我局后,车辆编制未能及时划归,造成执法车辆“有车无编”的情况一直未能解决。
(三)部门协调有待提升
由于机构改革,原海洋与渔业局相关执法职能由原渔政大队实施,现渔政大队又改为海洋综合执法部门,而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函【2019】260号“广东 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海洋综合执法工作的公告”又规定其执法职能是整合涉海领域集中行使,致使综合执法部门与海洋综合执法部门在牛蛙及内陆水库、河流等行政执法职能边界较为模糊,未能很好协调配合,因此,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充分发挥合力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履行推进局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落实举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将依法履职作为对干部奖惩、晋升、调整职务职级的重要依据。
(二)健全工作机制
继续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通过健全工作机制,严抓落实,确保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均能及时公示,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到位。
(三)规范审查程序
继续规范理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严格把关出台的每一份政策文件,确保有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四)加强普法宣传
加强普法宣传,通过下乡设摊咨询、送法上门等多种方式实现“普法最后一公里”,积极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及时将法治宣传教育送达千家万户,推进法治乡村法治中国建设。
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