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阳江市阳东区新洲镇下六村委会水角村对面屋脊至鸡盘路上的粤(2024)阳江市 (阳东)不动产权第002109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国珍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