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正驹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阳东县东城镇福兴二路二街23号的阳东030005010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正驹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