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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陈坤浩)
文章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6-07-23 16:01    浏览次数: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始兴北路28号二楼阳东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联系电话:0662-6616071       联系人:岑小姐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

证书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1

陈国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福安二路六巷7

粤(2023)阳江市(阳东)不动产权第0009490号、粤(2023)阳江市(阳东)不动产权第0009491号、粤(2023)阳江市(阳东)不动产权第0009492号、粤(2023)阳江市(阳东)不动产权第0009493

陈坤浩


阳江市阳东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67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