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龙兴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阳东县东城镇福兴二路二街67号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627738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袁龙兴
2026年7月2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