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我区金属制品产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定于2026年8月15日在阳江市粤德合作职业教育与培训中心举办2026年阳江市阳东区金属制品产业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组织开展金属制品产业职业技能大赛,为金属制品产业技能人才搭建一个开拓视野、切磋技艺、交流经验、展示职业技能和精神风貌的平台,激励各行业企业职工的创新热情和爱岗敬业精神,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培养,推动金属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共阳江市阳东区委组织部
阳江市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阳江技师学院
阳江市粤德合作职业教育与培训中心
阳江市五金刀剪行业协会
支持单位: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阳江市阳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阳江市阳东区工商业联合会
阳江市阳东区融媒体中心
阳江市阳东区乡村振兴人才驿站
三、大赛时间和地点
(一)大赛时间
2026年8月15日。
(二)比赛地点
阳江市粤德合作职业教育与培训中心,地址:阳东区北惯镇金田10号新工业大道向右200米。
具体日程等相关事宜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大赛方式和内容
(一)竞赛项目
竞赛设置装配钳工、制图员(机械CAD)两个项目,每个项目均为个人赛。
(二)报名条件
参赛对象为阳江市金属制品产业有关企业从事报名项目相关工作的在职员工或阳江市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相关专业在校学生,并在阳江市工作、学习或居住满一年以上,年龄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
(三)竞赛形式及标准
各赛项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考核,竞赛内容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基础技能、专业技能、特殊技能、培训指导相关内容,详见技术文件另发。每位选手成绩分数及竞赛用时以技术文件为准,由竞赛承办方配备相关设备和材料。
竞赛评分标准以各赛项技术文件或竞赛规程为准。
(四)奖励措施
1.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各赛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各赛项排名在前50%(除一、二、三等奖外)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胜奖。
2.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牌
对在整个竞赛周期表现优秀的单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牌。
(五)竞赛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26年8月7日。
2.报名方式:参赛选手通过报名二维码扫码进行报名,并在报名期间将报名资料递交到大赛组委会进行资料审核确认,线上报名和纸质材料需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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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资料
(1)《2026年阳江市阳东区金属制品产业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附件);
(2)选手近期大1寸白底彩照2张(相片后正楷书写姓名);
(3)选手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明等复印件;
(4)纸质资料提交地址:阳江市阳东区湖滨西路21号-阳江市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股(2号楼4楼),联系人:蔡碧瑶,联系电话:6615698。
4.资格审核
大赛组委会依据有关规定,对参赛选手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5.制发统一服装及参赛证
经大赛组委会审查符合参赛要求的,大赛组委会将统一制发服装和参赛证。
(六)竞赛安排
1.竞赛将在阳江市粤德合作职业教育与培训中心进行,竞赛所用设备及竞赛材料等均由承办方提前准备,包括但不限于赛用器械、设备、材料,赛前由裁判组对竞赛使用的设备和材料进行检查,确保竞赛设备和材料齐全统一,竞赛所用工量具由参赛选手自带,具体自带工具清单在竞赛技术文件中另行通知。
2.所有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完成,选手可以根据竞赛时间控制竞赛进度按时完成。
(七)竞赛规则
1.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选手证”参加竞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 按照抽取的参赛号位参加竞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离开赛场后不得在赛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相关工具书带入赛场,所有的通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竞赛现场。
(4)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监考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 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当听到竞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或答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离开竞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竞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2.违纪处理方式
为严肃竞赛纪律,保证竞赛进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竞赛纪律的人员作如下处理:发现参赛选手不符合报名规定条件、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的,报经大赛组委会核实批准后,一律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
参赛选手有下列情节之一的,竞赛成绩计零分:
(1)私自携带书籍、资料以及与竞赛有关物品者。
(2)在考场内有交头接耳、偷看、暗示等作弊行为者。
(3) 比赛期间无故离开赛场者。
(4)裁判根据大赛要求宣布比赛结束后,仍强行作答或操作者。
(5)交卷后,在赛场周围围观、逗留且不听劝阻者。
(6)不服从裁判的裁决,扰乱竞赛秩序,影响比赛进程,情节恶劣者。
(7)非参赛选手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暗示、指导、帮助,影响选手操作。
3.赛场规则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裁判(评委)、安全巡视和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大赛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竞赛进行。
(4)各单位领队等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4.裁判守则
(1)遵守裁判职业道德,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2)裁判必须佩戴裁判胸牌,仪表整洁,举止文明礼貌,接受参赛人员的监督。
(3)在竞赛前需要熟悉、掌握本次竞赛考核的技能、项目、内容、要求及其它相关内容,做好赛场场地、器械、设备、材料的检验、检测和确认工作。
(4)现场裁判在开考前,应查验参赛选手的身份证和参赛证,是否与应考人、应考技能相符,并向选手宣读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
(5)严格执行竞赛规则,不得向参赛选手暗示或解答与竞赛有关内容。
(6)按竞赛有关规定、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进行评分,不得与其他裁判员相互商量,做到公平、公正、真实、准确。
五、争议处理
大赛期间,与竞赛有关的问题或争议,各方应通过正当渠道并按程序反映和申诉,不得擅自传播、扩散未经核查证实的言论、信息,对竞赛期间出现的问题或争议按以下程序解决:
(一)竞赛项目内解决
参赛选手、裁判员发现竞赛过程中存在问题或争议,应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或组织比赛现场裁判员研究解决。处理意见需比赛现场全体裁判员表决的,须获全体裁判员半数以上通过。最终处理意见应及时告知意见反映人。
(二)仲裁组解决
对项目内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在参赛选手赛后1小时之内,向仲裁组出具署名的书面反映材料并举证。仲裁组受理并开展调查。其中,经调查确认所反映情况属技术性问题的,仍交由竞赛项目内解决。属非技术性问题的,由仲裁组作最终裁决,并将处理意见通知选手。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视弃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大赛不收取参赛费,参赛选手往返交通、食宿由选手自行承担。
(二)待公布各赛项技术文件后,发布竞赛具体安排,请各报名选手关注阳东区政府网。
(三)本方案将根据参赛报名情况做调整,调整情况另行通知。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2026年阳江市阳东区金属制品产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解释。
附件:2026年阳江市阳东区金属制品产业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doc
阳江市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