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公示(东城镇丹载经济联合社)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丹载经济联合社位于阳江市阳东区广雅路北边、规七路南边地段,面积19327.7平方米,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决定书编号:441723-2016-0009),该项目应在2025年5月23日之前开工建设。
但该用地目前仍未动工建设,未按决定书规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造成闲置土地。经调查认定为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原因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现予以公示。
阳江市阳东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