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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公示(东城镇英村经济联合社)
文章来源: 阳江市阳东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6-10-14 12:01    浏览次数: -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英村经济联合社位于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南华路南边、龙塘路东边地段,面积31200.4平方米,用途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决定书编号:441723-2016-0012),该项目应在2025年7月15日之前开工建设。

但该用地目前仍未动工建设,未按决定书规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造成闲置土地。经调查认定为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原因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现予以公示。




阳江市阳东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