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阳东区路灯管护中心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阳江市阳东区委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东发〔2018〕4号)、《阳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阳东区调整设立城市管理相关事业单位的批复》(阳机编办发〔2018〕64号)和《阳江市阳东区机构改革方案》精神,撤阳江市阳东区市政园林管理所,组建阳江市阳东区路灯管护中心,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属下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城市道路照明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受委托负责对城区及经济开发区路灯进行维护管理和公共场所灯光环境管理。
(三)受委托负责阳东行政区域范围内国道、省道8米杆以上路灯的维护管理工作。
(四)承办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中心党政务日常工作;负责文电、宣传、文书档案、信息、机要保密、党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人事劳资统计、社保、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群团组织、计生、双拥、安全保卫、综治维稳和扶贫等工作。
(二)技术保障室。
负责路灯设施正常运行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维护路灯用电(变压器增容、计电箱故障等)相关业务工作;协助职能部门制定路灯大中小修、突发抢修、重大故障等施工方案和计划,参与现场协助指导处理、施工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统计每月路灯用电情况,路灯节能降耗分析及相关统计工作;负责中心干部职工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参与路灯技术革新、研究、开发工作,受委托做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在路灯领域的引进应用工作;负责技术相关资料档案的立档管理工作。
(三)巡查维修室。
负责路灯设施的巡查、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市民等投诉的路灯故障情况尽快处理;负责对城区、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及国道、省道路灯进行巡查、监护,并对存在故障和被损毁的路灯及相关设施进行维修、抢修等工作;受委托负责开展路灯普查工作。
(四)物资后勤室。
负责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生产设备、材料、工具等物资编制采购计划及报批等工作;负责路灯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劳动用品、劳保物资的购买、保管和领用;负责车辆、器械、工具等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五)安全管理室。
受委托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路灯设施的安全运行、隐患治理、维修施工的安全措施;受委托负责并参与相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对生产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组织本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开展相关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性资料归档保管工作。
三、人员编制
人员编制由原阳江市阳东区市政园林管理所成建制划入,连人带编调剂9名人员编制到区城区公园管理中心。调整后核定事业编制4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正副主任10名。
四、附则
本方案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