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松山东南面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完成规划编制、审查及批前公示等相关程序,并经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予以公布实施。
特此公告。
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7日
索引号: | 1144172300738818E/2025-00008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1-27 |
名称: | 关于《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松山东南面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1-27 | |
主题词: |
《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松山东南面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完成规划编制、审查及批前公示等相关程序,并经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予以公布实施。
特此公告。
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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