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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23007287673M/2021-00134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 成文日期: 2021-10-26
名称: 关于2021年10月阳东区注销驾驶证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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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0月阳东区注销驾驶证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11-04  浏览次数:-

各机动车驾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3号令第六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八)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十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有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情形之一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以下驾驶人(具体见附表)已符合上述规定,驾驶证已被注销。如有异议,可到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核查。

       特此通告。(咨询电话:6635841)


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序号档案编号姓名关联日期服务名称准驾车型
1441700785609陈华胜2021-09-08注销驾驶证C1E
2441701010931黄元德2021-09-11注销驾驶证C1
3441701110087李奕可2021-09-15注销驾驶证C1E
4441700203175李宗记2021-09-28注销驾驶证A2E
5441700696719钟宜海2021-10-02注销驾驶证B2
6441700167649利光献2021/7/18注销驾驶证A2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