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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阳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23568242010C/2023-00093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阳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3-11-17
名称: 问:阳江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中测算项目应具备哪些条件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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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阳江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中测算项目应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日期:2023-11-17  浏览次数:-

问:阳江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中测算项目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

根据《阳江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条的规定,第十条测算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实施地在阳江市行政区域内,并已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等核准审批文件;

(二)测算项目未获得过省重大制造业项目投资奖励的支持;

(三)制造业项目立项和“十四五”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总投资须5亿元以上;

(四)项目单位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申报通知或指南明确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