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阳江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中测算项目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
根据《阳江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条的规定,第十条测算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实施地在阳江市行政区域内,并已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等核准审批文件;
(二)测算项目未获得过省重大制造业项目投资奖励的支持;
(三)制造业项目立项和“十四五”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总投资须5亿元以上;
(四)项目单位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申报通知或指南明确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