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督查、宣传、考核、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内财务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相关信息的分析上报。负责局机关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人才、工资福利、保险、职称管理、妇女、计划生育、干部档案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应诉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草拟重要文件、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等综合性材料。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含行政许可、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等)的受理,包括初审、承办、呈批、办结(发证)等工作。 (三)外贸外资股。负责制订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外贸进出口管理工作。推进科技兴贸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加工贸易的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外贸业务统计,分析加工贸易和外资企业进出口情况,定期报送有关动态和政策建议。拟订促进服务贸易进出口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管理工作。拟订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拟订口岸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对口岸的综合管理。拟订本区对外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做好对外投资的管理、服务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对外经济合作的规划和管理办法。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措施。拟订年度外商投资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对外援助业务的开展。 (四)商贸与电子商务股。拟订国内市场布局、开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商品流通,组织实施有关健全和规范商品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承担有关商贸流通服务业管理与统计分析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态势和商品供求情况。指导商业网点规划、建设。对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现代物流等实行行业管理。监管拍卖、期货、典当。负责牵头组织国内商贸交流活动,指导国内市场开拓。对旧货、废旧物资回收实行行业管理。组织对生化制药、旧机动车交易、旧车(船)拆解的管理。管理国家规定的专卖商品。拟订有关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电子商务推广应用与发展。 (五)运行监测与综合分析股。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信息化领域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承担企业情况综合工作,负责企业数据收集和存储。牵头负责工业企业有关信息分析、报告等工作。综合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建议。 (六)产业发展股。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制造强区建设的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落实粤港澳大湾区现代化产业体系专项规划相关任务。承担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工作。组织拟订通用机械、汽车、民用飞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装备工业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监测高端装备及其他装备制造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全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及应用。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承担推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相关工作。组织拟订钢铁、有色、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原材料及新材料工业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监测新材料及其他原材料工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区稀土管理的统筹协调工作。承担相关的行业管理工作。 (七)工业园区股。拟订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园区合理布局、工业进园和产业集聚发展。研究协调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区产业转移工业园的认定、调整及绩效评价工作。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技改创新股。组织编制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跟踪服务相关重大工业项目,促进工业投资。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市和区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政策措施。指导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参与工业、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推动五金刀剪、食品加工、服装鞋帽、木器加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指导推动制造业及相关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新材料等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相关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承担企业技术创新相关工作。推动产学研用联合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领域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开展品牌培育工作。 (九)中小企业管理办公室(区中小企业局、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有关中小企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协调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区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推广、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推动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指导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工作。指导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服务。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融资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推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各类融资服务机构和平台服务中小企业。推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梯度培育。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十)生产服务业股。组织拟订医药(含生物医药)、轻工、纺织服装、食品、家电等消费品工业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监测医药及其他消费品工业的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承担相关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工业、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推动有关生产服务业模式创新。促进工业设计发展。推动工业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拟订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建设项目、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的运行监测分析工作。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综合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一)信息产业与无线电管理股。指导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有关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软件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和信息技术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监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的行业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研究编制信息化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作。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推进信息消费发展。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推进国家、省、市及区重点信息化工程。研究制定信息化应用促进政策。承担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拟订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推广等工作。组织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业互联网发展试点示范,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拟订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开发、应用等标准规范。指导推进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推动数字经济创业创新,引导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负责无线电管理综合协调和规划编制工作。承担无线电频率的规划、分配与指配工作。负责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以及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进口、销售管理。组织军地、市际、跨区域及粤港澳边界无线电业务协调。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事务。负责组织全区无线电管理的监督检查及相关行政处罚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无线电信号监测、设备检测以及相关数据分析应用。负责全区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规划编制。组织实施全区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 (十二)科技综合股。组织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科技形势分析,组织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并执行科技经费管理相关制度,提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配置建议,编制本区科技三项经费预决算,并监督预算执行。负责开展科技评估、绩效评价和项目验收,监督检查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负责科研诚信体系建设。拟订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承担科技金融结合、科技统计工作。拟定并组织开展科学技术宣传普及计划,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计划和政策,组织实施高新技术领域科技攻关及高新技术项目规划。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产业基地的建设。组织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负责成果转化,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机构组织发展。协调推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推动实验室及孵化育成体系的建设。牵头拟订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编制产学研结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组织产学研创新联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等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政府间及有关机构的科技合作项目。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承担外国和台港澳专家管理工作,按权限承担组织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承担区科技装备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相关科技计划,促进民生科技及资源环境等科技工作。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任务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科技进步,专业镇技术创新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承担科技扶贫工作。 (十三)投资促进股。参与重大招商政策及实施办法的拟定;负责有关投资促进政策和投资环境在国内外的宣传、推广。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拟订全区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策划、组织实施全区综合性大型招商、投资促进活动;承担本区与港澳台经贸合作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与国内投资促进机构及其他经济组织的合作与交流。负责编制投资环境宣传资料和招商项目资料。负责为前来洽谈的投资者提供环境考察、信息咨询、政策解答服务,对招商项目的洽谈、落户、建设和投产等提供相关服务,对外来投资企业做好协调工作。负责参与区政府组织的重大招商项目“一事一议”,并督促有关政策的落实。负责招商项目库、客商名录库建设,管理和维护等相关工作。负责收集汇总、上报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定期发布招商项目工作动态。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统计分析和评价考核;负责做好招商简报的编辑与报送。负责衔接珠海帮扶办,加强信息和项目合作。负责区招商局日常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招商局。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有关招商引资政策和投资环境的宣传、推广。负责组织策划全区重大招商项目的洽谈、考察工作,包括区领导上门拜访活动安排、对招商项目的洽谈、落户、建设和投产等提供相关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策划、组织实施全区综合性大型的招商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统计分析、信息报送和评价考核。负责招商引资情况调研。参与重大招商政策的拟定,督促落实工作。指导管理驻外招商办事处,指导各镇和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业务工作,负责境内外招商机构的联系交流。承担招商项目库、客商名录库建设、管理和维护等相关工作。 |
阳江市阳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4-09-13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