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阳东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交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工作情况总结
根据《关于阳江市阳东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实施方案(2024-2026)的通知》(东营商环境办(2024)9号)的工作要求,我局已制订《阳江市阳东区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领域监管工作制度》,招标投标工作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监督部门职责。在项目招投标落实电子化交易并全流程实行信息公开,落实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开展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强化行业监管部门责任。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备案管理,对招标文件认真审核把关,杜绝故意设置不合理条款、条件,限制、排斥各潜在投标人的行为,督促招标人依法履行招标采购主体责任,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依法规范评标专家行为。依托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共享,按照省招标文件范本,合理设置专家评分分值,合理设置专家的自由裁量权,从根源上杜绝专家对投标人畸高或畸低的情况。加强投诉处理工作,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按照“谁监管,谁处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平、高效的招标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畅通投诉处理渠道,依法、及时、认真处理投诉,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