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阳江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阳东区下列同志通过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初、中、高级职称评审(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月4日至1月12日止(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通过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初、中、高级职称评审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或监察部门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和联系人:
1.阳江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45号,邮政编码:529500 ),联系人:姚娟,联系电话:0662—3333681;
2.阳江市教育局人事科(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45号,邮政编码:529500),联系人:李志仙,联系电话:0662—3333690。
3.阳江市阳东区教育局监察股(阳东区东城镇湖滨西路20号,邮政编码:529900),联系人:陈均华,联系电话:0662—6330195。
4.阳江市阳东区教育局人事股(阳东区东城镇湖滨西路20号,邮政编码:529900),联系人:陈庆,联系电话:0662—6616795。
附件:1.2021年阳江市阳东区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公示名单.xlsx
2.2021年阳江市阳东区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公示名单.xlsx
3.2021年阳江市阳东区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公示名单.xlsx
4.2021年阳江市阳东区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公示名单.xlsx
5.2021年阳江市阳东区中等职业学校中、初级教师评审通过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