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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阳东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23007287665T/2020-00001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阳东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0-01-08
名称: 深化律师制度改革 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情况汇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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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律师制度改革 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20-01-08  浏览次数:-

    2019年,根据《市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积极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努力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律师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全区共172个村(居、渔)委会,在市司法局的统筹安排下,共有39名律师参与我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区172个村(居、渔)委会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意见等工作,积极为全区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至目前,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共提供法律服务2057件次,其中法律咨询1150人次、开展法治宣传656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82份、参与人民调解25宗、提供法律援助7件、提供其他法律服务137件。

    一是积极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结合普法教育工作和基层干部群众、学生的法律需求,向干部、群众和学生开展法治宣传。利用日常工作和“人民调解月”、“6.26”国际禁毒日等宣传节点,通过派发法律宣传资料、张贴法制宣传专栏、解答法律咨询、举办法制讲座、座谈会和法律咨询活动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向干部、群众和学生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利用镇、村讲习所(党校)平台及村(居、渔)两委会开展《宪法修正案》、《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及河长制等专题法制讲座,加强对村(居、渔)委会两委干部的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调解矛盾纠纷、依法管理村务等能力

    二是积极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参与村居民主自治工作。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开展村(社区)法治体检”活动,对驻点村(居、渔)委会的村(社区)规民约、村(社区)务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帮助村(居、渔)委会“两委”对不合法的“土政策”、“土办法”进行修订;对驻点村(居、渔)委会的印章使用、财务管理、建设用地使用等村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对村务决策提供合理化和合法化建议;对驻点村(居、渔)委会的土地、林地、鱼塘等流转合同、合作投资合同进行梳理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帮助村(居、渔)委会防范合同法律风险。

    三是积极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在此项工作中,我局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围绕驻点村(居、渔)委会的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山林权属、环境保护、劳资纠纷、医疗卫生、交通事故、安全生产、邻里等矛盾纠纷,通过法律咨询和调解方式,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和村(居、渔)委会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群众上访苗头化解在基层,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参与镇法律顾问团工作,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和作用,助力基层法治建设,为当地重大群众矛盾纠纷调解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为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为当地党委、政府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围绕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在当地镇和驻点村(居、渔)委会开展涉及村容村貌整治、养殖场排污、企业废物排放等环境问题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等工作;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律师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印发〈阳江市开展“创建平安法治乡村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律服务,为我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法律保障,贫困村的村规民约、山林地发包合同、合作投资合同、和村务管理等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为贫困村扶贫项目提供法律审查和法律意见,为涉诉贫困村及村民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至目前,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共为贫困村提供法律服务145件次,其中法律咨询73人次、开展法治宣传49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9份、参与人民调解2宗、提供法律援助2件、提供其他法律服务10件。

   (二)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律师行业党建调研。今年,我局现有律师党员5名,其中2名隶属区司法局机关党支部,3名隶属阳江市律师协会党总支部。为发挥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局分管律师工作的领导和律师工作管理部门经常深入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了解党建情况,鼓励和引导优秀的律师参加到党的队伍中来

    二是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我局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把增强律师队伍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担当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两会及国庆节等重大节点期间,我局深入各律师事务所开展走访活动,进一步掌握了我区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状况,强化了律师队伍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担当。

   (三)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精神,我局除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政法部门保持日常沟通和协调机制外,还经常深入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了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情况,以发现律师执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时,及时进行协调解决,确保我区律师执业权利得到保障。今年3月份,我局开展深化律师制度改革调研,深入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了解律师执业情况,及时将我区律师“会见难”情况向市司法局汇报反映,请市司法局尽快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好律师“会见难”问题。

   (四)加强律师执业检查,落实律师执业惩戒制度和诚信制度

    一是除结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工作,对辖区各律师事务所开展一次规范化执业检查活动外,还在每月的日常工作中深入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了解律师的执业情况,形成了律师执业规范化检查常态化、常效化。

    二是严格执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安排专人负责投诉处理,切实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查、违法必究。至目前止,我局尚未接到有对辖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的投诉案件,辖区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执业中未有受到过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行政处罚。

    三是严格按照省司法厅的工作要求,在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系统建立了辖区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诚信档案,并通过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上传报送了各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信息和行政许可信息,推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

    一是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区委区政府每月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主动为区委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主动发挥律师第三方身份作用,引导信访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及时有效化解和疏导群众信访案件。多次组织公职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区处理原阳江糖厂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组,对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法律意见和问题答复方案,推进了区政府处理原阳江糖厂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此外,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在区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律师值班,为来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引导来访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涉法问题;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及时提供有关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

    二是积极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我局积极争取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的支持,借助全市的律师资源帮助我区解决律师人员不足问题,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有关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要求。目前,我区已实现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目标。至目前,我区组织律师共提供法律援助服务673件次,其中刑事案件法律援助214件,民事案件法律援助70件,提供法律帮助135件,提供法律咨询254人次。

   (六)组织引导律师参与涉外法律服务和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工作

    4月份,为加强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培养储备一批通晓国际规则、具备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满足我市经济对外开放和对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需求,更好服务“一带一路”,融入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根据《关于申报阳江市涉外法律人才库人员的通知》(阳司[2019]18号)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全区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荐申报阳江市涉外法律人才库人员, 配合市司法局建立“阳江市涉外法律人才库人员”。7月份,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全省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我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广东省司法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司[2018]437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辖下的两家律师事务所5名律师参与“阳江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工作,为我市、我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至目前,我区参与“阳江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工作的5名律师,共为我市7家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64宗(其中起草合同21宗,审查修改合同43宗),提供法律咨询43人次,开展法治讲座10场次,出具法律意见或建议8件,化解矛盾纠纷5宗,办理其他法律事务35宗。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19年,我局主动作为,切实抓好律师工作的落实,为依法治区工作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律师“会见难”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市看守所仅有5个会见窗口提供全市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由于律师会见场所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律师会见效率和办案效率。

    二是律师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壮大。我区现有执业律师10人,其中社会律师7人,公职律师2人,法律援助律师1人,律师人员少,难以满足我区及涉外法律服务需求。

    三是律师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诉讼辩护业务开展多,而为自贸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带一路”倡议等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服务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鼓励和引导优秀的律师参加到党的队伍中来,在条件具备的律师事务所及时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实现党建工作对律师事务所的全覆盖。全力做好律师队伍发展规划工作,帮助和鼓励律师事务所引进政治合格、法律素养和业务素质高的人才,动员和吸引优秀律师人才在我区设立律师事务所,壮大我区律师队伍。

    二是进一步解决律师“会见难”问题。继续深入各律师事务所了解律师执业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汇报反映,请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尽快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好律师“会见难”问题。

    三是进一步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继续推进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积极推动律师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发挥积极作用。继续推进岗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申报工作,动员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岗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参与单位决策论证,为单位各项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促进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部门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根据市司法局的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安排,将全力做好组织协调,积极推动律师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区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律师事务所内设立调解室,及时化解民商事纠纷,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

2019年,根据《市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积极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努力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律师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全区共172个村(居、渔)委会,在市司法局的统筹安排下,共有39名律师参与我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区172个村(居、渔)委会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意见等工作,积极为全区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至目前,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共提供法律服务2057件次,其中法律咨询1150人次、开展法治宣传656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82份、参与人民调解25宗、提供法律援助7件、提供其他法律服务137件。

    一是积极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结合普法教育工作和基层干部群众、学生的法律需求,向干部、群众和学生开展法治宣传。利用日常工作和“人民调解月”、“6.26”国际禁毒日等宣传节点,通过派发法律宣传资料、张贴法制宣传专栏、解答法律咨询、举办法制讲座、座谈会和法律咨询活动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向干部、群众和学生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利用镇、村讲习所(党校)平台及村(居、渔)两委会开展《宪法修正案》、《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及河长制等专题法制讲座,加强对村(居、渔)委会两委干部的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调解矛盾纠纷、依法管理村务等能力

    二是积极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参与村居民主自治工作。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开展村(社区)法治体检”活动,对驻点村(居、渔)委会的村(社区)规民约、村(社区)务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帮助村(居、渔)委会“两委”对不合法的“土政策”、“土办法”进行修订;对驻点村(居、渔)委会的印章使用、财务管理、建设用地使用等村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对村务决策提供合理化和合法化建议;对驻点村(居、渔)委会的土地、林地、鱼塘等流转合同、合作投资合同进行梳理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帮助村(居、渔)委会防范合同法律风险。

    三是积极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在此项工作中,我局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围绕驻点村(居、渔)委会的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山林权属、环境保护、劳资纠纷、医疗卫生、交通事故、安全生产、邻里等矛盾纠纷,通过法律咨询和调解方式,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和村(居、渔)委会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群众上访苗头化解在基层,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参与镇法律顾问团工作,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和作用,助力基层法治建设,为当地重大群众矛盾纠纷调解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为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为当地党委、政府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围绕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在当地镇和驻点村(居、渔)委会开展涉及村容村貌整治、养殖场排污、企业废物排放等环境问题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等工作;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律师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印发〈阳江市开展“创建平安法治乡村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律服务,为我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法律保障,贫困村的村规民约、山林地发包合同、合作投资合同、和村务管理等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为贫困村扶贫项目提供法律审查和法律意见,为涉诉贫困村及村民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至目前,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共为贫困村提供法律服务145件次,其中法律咨询73人次、开展法治宣传49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9份、参与人民调解2宗、提供法律援助2件、提供其他法律服务10件。

   (二)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律师行业党建调研。今年,我局现有律师党员5名,其中2名隶属区司法局机关党支部,3名隶属阳江市律师协会党总支部。为发挥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局分管律师工作的领导和律师工作管理部门经常深入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了解党建情况,鼓励和引导优秀的律师参加到党的队伍中来

    二是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我局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把增强律师队伍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担当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两会及国庆节等重大节点期间,我局深入各律师事务所开展走访活动,进一步掌握了我区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状况,强化了律师队伍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担当。

   (三)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精神,我局除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政法部门保持日常沟通和协调机制外,还经常深入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了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情况,以发现律师执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时,及时进行协调解决,确保我区律师执业权利得到保障。今年3月份,我局开展深化律师制度改革调研,深入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了解律师执业情况,及时将我区律师“会见难”情况向市司法局汇报反映,请市司法局尽快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好律师“会见难”问题。

   (四)加强律师执业检查,落实律师执业惩戒制度和诚信制度

    一是除结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工作,对辖区各律师事务所开展一次规范化执业检查活动外,还在每月的日常工作中深入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了解律师的执业情况,形成了律师执业规范化检查常态化、常效化。

    二是严格执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安排专人负责投诉处理,切实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查、违法必究。至目前止,我局尚未接到有对辖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的投诉案件,辖区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执业中未有受到过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行政处罚。

    三是严格按照省司法厅的工作要求,在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系统建立了辖区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诚信档案,并通过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上传报送了各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信息和行政许可信息,推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

    一是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区委区政府每月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主动为区委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主动发挥律师第三方身份作用,引导信访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及时有效化解和疏导群众信访案件。多次组织公职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区处理原阳江糖厂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组,对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法律意见和问题答复方案,推进了区政府处理原阳江糖厂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此外,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在区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律师值班,为来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引导来访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涉法问题;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及时提供有关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

    二是积极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我局积极争取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的支持,借助全市的律师资源帮助我区解决律师人员不足问题,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有关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要求。目前,我区已实现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目标。至目前,我区组织律师共提供法律援助服务673件次,其中刑事案件法律援助214件,民事案件法律援助70件,提供法律帮助135件,提供法律咨询254人次。

  (六)组织引导律师参与涉外法律服务和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工作

    4月份,为加强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培养储备一批通晓国际规则、具备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满足我市经济对外开放和对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需求,更好服务“一带一路”,融入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根据《关于申报阳江市涉外法律人才库人员的通知》(阳司[2019]18号)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全区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荐申报阳江市涉外法律人才库人员, 配合市司法局建立“阳江市涉外法律人才库人员”。7月份,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全省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我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广东省司法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司[2018]437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辖下的两家律师事务所5名律师参与“阳江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工作,为我市、我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至目前,我区参与“阳江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工作的5名律师,共为我市7家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64宗(其中起草合同21宗,审查修改合同43宗),提供法律咨询43人次,开展法治讲座10场次,出具法律意见或建议8件,化解矛盾纠纷5宗,办理其他法律事务35宗。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19年,我局主动作为,切实抓好律师工作的落实,为依法治区工作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律师“会见难”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市看守所仅有5个会见窗口提供全市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由于律师会见场所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律师会见效率和办案效率。

    二是律师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壮大。我区现有执业律师10人,其中社会律师7人,公职律师2人,法律援助律师1人,律师人员少,难以满足我区及涉外法律服务需求。

    三是律师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诉讼辩护业务开展多,而为自贸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带一路”倡议等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服务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鼓励和引导优秀的律师参加到党的队伍中来,在条件具备的律师事务所及时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实现党建工作对律师事务所的全覆盖。全力做好律师队伍发展规划工作,帮助和鼓励律师事务所引进政治合格、法律素养和业务素质高的人才,动员和吸引优秀律师人才在我区设立律师事务所,壮大我区律师队伍。

    二是进一步解决律师“会见难”问题。继续深入各律师事务所了解律师执业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汇报反映,请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尽快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好律师“会见难”问题。

三是进一步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继续推进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积极推动律师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发挥积极作用。继续推进岗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申报工作,动员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岗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参与单位决策论证,为单位各项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促进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部门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根据市司法局的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安排,将全力做好组织协调,积极推动律师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区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律师事务所内设立调解室,及时化解民商事纠纷,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