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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阳东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23007287665T/2025-00008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阳东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5-01-27
名称: 阳江市阳东区司法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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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阳东区司法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度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5-01-27  浏览次数:-

  2024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厅、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紧扣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433”工作安排和区委“1+3个3”工作思路,以高水平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谱写阳东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推动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阳东、法治阳东。现将2024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组织开展2023年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工作,指导和督促各被考评单位按时按质提交迎评材料,同时加强与市对口单位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法治正向指数和媒体宣传报道收集上报工作。我区收集2023年度省级以上法治正向指数9个,法治领域媒体宣传报道51条,其中经省以上媒体报道38条,经市媒体报道13条。二是组织开展2023年年度述法工作,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目前,全区48个单位均已报送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述法报告。三是开展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网上公示巡查,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目前,我区26个区直单位及11个镇均已完成年度报告网上公示工作。四是深化依法治区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开展法治建设督察。5月和8月,区委依法治区办联合区纪委监委组成专项督察组,分别对11个区直单位和11个乡镇开展了实地督察,并将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形成反馈意见,及时反馈至各有关单位,同时将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五是部署开展2023年度法治阳江建设考评迎评工作。召开2023年度法治阳江建设考评动员部署会,研究部署了我区迎接法治阳江建设考评各项工作。结合往年法治阳江建设考评相关情况,对本次考评中涉及指标较多、任务较重的有关单位进行了上门走访,深入了解我区迎考工作情况。六是组织召开全区依法治区工作推进会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10月24日,组织召开全区依法治区工作推进会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聚焦依法治区及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主题,对当今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作出部署。七是加强法治建设工作交流学习。11月8日,珠海市金湾区司法局党组书记李铭同志带队到阳东区委依法治区办交流学习,互相学习借鉴在法治建设领域的先进经验及做法,凝聚区域间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资源和力量。八是做好全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根据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做好全区2024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

  (二)法治宣传工作扎实推进。一是继续推动普法责任全面落实。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阳江市阳东区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部署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6大任务20项工作,重点任务12项。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计划对区教育局、区供电局、区红十字会、区住建局等4个区直单位进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并督促落实相关工作。目前已召开本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活动启动会,各单位政紧锣密鼓地开展自评阶段,即将组建评议团到各被评议单位开展实地考察。二是制定2024年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每月督促有学法任务的单位完成会前学法工作,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为阳东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三是抓好民法典主题宣传。5月份,联合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等单位紧扣“民法典宣传月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在龙山公园、喜之郎公司开展法治宣传2次,覆盖人数5千余人,发放宣传品3千份,并督促指导各镇、区直有关单位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普法宣传,推动指尖普法,推送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民法典知识竞赛。四是围绕重要节点开展专题普法。利用春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6·26禁毒日等节点开展相关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参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围绕宪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展播国家安全宣传音视频。五是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用法治助力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六是突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进落实“送法进校园”、“开学第一课”等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将法治宣传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

  (三)基层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一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以治安复杂村组、矛盾纠纷高发地区为重点区域,对老上访户、重点监控人员、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进行深入排查,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努力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完善制度为“切入点”,不断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以完善制度为“切入点”,不断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开展远程会见工作,切实提高服刑人员的改造质量。三是稳步开展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四)法律服务水平日益彰显。一是积极拓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使法律服务工作切实深入到基层,实现了法律服务全覆盖。目前,我区建成阳东区级法律服务中心1个,依托各基层司法所建成1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村(社区、渔)委会建成179个工作室。二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三是引导推进公证业务发展。要求公证工作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出发,在好公证业务的同时,主动配合政府工作,为政府的相关重点工程建设和项目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四是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等工作。

  (五)法规和法律顾问工作更加有序。一是坚持把规范性文件管理作为推进我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涉及企业权益的一律要求起草承办单位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为全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法治化、制度化保障。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职能,为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对区政府法律的文书和政府合同进行审查,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提供法律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六)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有序有效。依法受理、按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及时严格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对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处理不当的以及越权,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坚决撤销,并提出意见,监督重作。同时,积极配合上级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有关工作,审查区政府行政复议答复书。指导区有关单位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制度。

  (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更加落实。一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对各镇、各单位申领《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的相关材料,特别是申领执法证人员的编制情况、在岗情况、执法类别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现我区有31个行政执法主体已在广东省执法队伍管理系统开通账号。二是开展涉企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召开整治动员部署会。制定印发了《阳东区关于组织开展涉企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阳东区关于组织开展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牵头,组织区纪委、区司法局联合组成督查组,开展全区专项整治督查工作,采取召开汇报会、座谈交流、查阅工作资料、抽查案卷等方式,对各执法单位进行专项督查,推动落实整改,确保督查取得成效。四是做好2024年营商环境工作,全面提升我区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运用省平台开展非现场执法。按照省司法厅的部署,阳江市部署建设了“阳江粤执法”平台,并要求全市各级执法部门通过“阳江粤执法”开展非现场执法活动,探索推行非现场监管。2、制定减免清单、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汇编《阳江市阳东区区直单位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第一批)》,推行“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完毕。3、实施“综合查一次”制度并开展相关工作。制定了《阳江市阳东区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督促相关单位按照方案的分工任务做好相关事项清单。4、探索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并开展相关工作。制定了《阳江市阳东区实施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五是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11月7日,阳东区司法局邀请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执法流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推动行政执法规范性和依法行政工作开创新局面。

  (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基本完成。根据《广东省司法所工作规范》工作要求,在利用司法所现有办公条件完善硬件工作的同时,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为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打下坚实的基础。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参观学习,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东城、新洲、北惯、那龙、合山和雅韶等六个司法所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的标准,东城、东平、新洲、红丰、那龙、北惯、雅韶等七个司法所已实现独立办公,合山、大八、塘坪、大沟司法所配合当地党委建设“乡镇综治信访服务中心”要求,将司法所人民调解职能融入进去并加强对业务用房规范化建设。

  (九)持续推进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律师、公证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职能,依托区企业法律服务团和区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积极组织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园区、企业,持续推进“千所联千会”、“律企携手同行”活动,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治体检”、矛盾纠纷调解和法律援助等多元化的法律服务,提升工业园区和企业治理能力,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阳东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智慧矫正”中心建成并充分发挥“智慧”作用。按照司法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要求和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创建阳东区“智慧矫正中心”。将原司法局机关办公楼整体升级改造为阳东区“智慧矫正中心”,设置“三区十九室”,建设标准统一、外观标识规范。阳东区“智慧矫正中心”于2024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智慧矫正中心”紧扣“数字法治,智慧司法”标准,优化升级社区矫正中心信息化软硬件设施,配备立(台)式自助矫正终端、教育学习终端、VR等智能设备,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全面覆盖11个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区域。2024年10月24日,阳东区社区矫正中心举行揭牌仪式暨开放日活动。中心的揭牌运行标志着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又迈上了新台阶,为做好刑事执行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基础保障,全面提升阳东区社区矫正工作质效。近日,阳东区“智慧矫正中心”已通过省级现场核验。

  二、存在问题

  (一)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各镇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绝大多数是兼职调解员,新入职调解员调解经验不足,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普法宣传手段有待创新。普法宣传活动形式相对固定,贴近群众生活喜闻乐见的法治栏目和法治宣传阵地有待进一步挖掘。

  (三)法治工作机制不完善。机构改革后,法治建设及相关监管法律未能及时修改,并且许多不适宜的规范性文件及制度都没有重新制定,法治保障跟不上。

  (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待进一步强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相关责任单位对各自单位普法工作开展不够重视,普法宣传活动开展较少,消息报送少,“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未能得到有效落实。

  (五)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要坚持把提高干部队伍政治素质摆在第一位,强化思想素养和心理素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帮助干部弥补业务知识弱项、能力短板和经验盲区,引导干部始终在政治上站得稳、靠得住、信得过。

  (六)法律服务工作有待进一步推动。目前,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工作人员人数少,服务水平有一定限制,提供的服务种类不多,大部分为法律咨询。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矛盾防范化解工作。推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聚焦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创新人民调解,继续完善个人调解室和边界调解室建设。加强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养和工作水平。组织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推动人民调解的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建设。

  (二)打造法治宣传建设阵地。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主题活动进展和典型经验,为营造法治宣传建设阵地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基地、赤岗村等法治阵地作用。通过法治宣传制度上墙、法德大讲堂等进一步培养群众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意识。三是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组织开展守法普法示范县(市、区)创建,结合实施“百千万工程”深化全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大力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的氛围。

  (三)加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度。根据《广东省司法所工作规范》,继续推进司法所建设规范化,利用司法所现有办公条件,组织开展司法所“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提高软件建设的质量。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台阶。

  (四)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组织各镇各单位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二是继续抓好重点人群学法用法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宪法知识和宪法意识教育;坚持把青少年学法作为重中之重;突出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三是积极组织动员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并进行考试。

  (五)继续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养和工作水平。组织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推动人民调解的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

  (六)加强特殊人群监管教育工作。强化跟踪监管和衔接、加强人员防控、提高工作效能,全面提升工作规范管理水平。对重点对象实行重点帮教或矫正,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早预知、早预防、早控制,从源头上遏制杜绝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出现重新犯罪的情况。

  (七)继续做好法规和法律顾问、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一是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和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办案工作规程,建立健全重大复议备案制度和指导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八)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一是大力发展公证法律服务业。切实履行公证职责,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积极拓展证源,扩大公证覆盖面,不断拓宽公证业务领域。二是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做好困难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领域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管理机制,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水平。三是大力加强律师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挥律师在司法活动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律师积极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九)继续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政治保障。继续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以“优质服务,高效办事”为主题,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始终铭记入党誓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端正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人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