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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阳东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23707598624R/2024-00037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阳东区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4-08-23
名称: 阳江市阳东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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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阳东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8-26  浏览次数:-

  ——2024年8月23日在阳江市阳东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阳江市阳东区审计局局长 林进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区审计局组织对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镇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以“百千万工程”为主要抓手,深化落实区委“1+3个3”工作思路,严格执行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大力实施“五大融湾工程”,沉着应对市场环境波动,推进经济稳步回升向好,为阳东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打下坚实基础。

  ——积极财政政策落实有效。克服经济下行影响,财政收入稳中向好,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40亿元,同比增长10.92%,其中,税收收入16.33亿元,同比增长17.66%,非税收入3.0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5.24%;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3.04亿元,争取地方新增政府债券10.70亿元,有力保障全区重点领域项目可持续建设。

  ——统筹保障大事要事有力有效。聚力打造高水平融湾发展平台,国家级经开区工作稳步推进,统筹省级涉农资金3.07亿元投向重点项目,提升“百千万工程”资金保障能力,安排农业农村支出3232.38万元,投入乡村振兴资金8448.89万元,保障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扎实有力推进国企改革,推进工业园厂房建改造,完善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激发谋划收入、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政策效能进一步提升。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加大对民生领域的资金投入力度,安排教育支出9.24亿元,拨付3883万元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投入2.31亿元用于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建设,拨付就业创业补助资金1007.51万元,支持强化民生兜底保障,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残疾人补贴等2.04亿元,持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有效落实民生保障。

  ——审计整改成效明显。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截至2024年6月底,对上年度审计查出的120个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的7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75个(占比96.15%);要求分阶段整改的2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占比56.52%);要求持续整改的1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7.94亿元,总支出56.47亿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7.04亿元,总支出16.22亿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782万元,总支出782万元;由区级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3亿元,总支出2.59亿元(滚存结余1.60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能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预算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预算项目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涉及金额1.68亿元。二是年初代编的2478.53万元预算未及时进行预算调整。三是未及时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2570.09万元编入预算。四是未及时拨付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439万元。五是未规范289.24万元的追加预算管理。

  2.绩效管理存在短板弱项。区财政局未对项目库中的10个单位涉及14个项目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核通过8个未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设置不充分的项目。

  3.财政风险防范不健全。一是个别月份的国库库款保障水平未在合理保障区间。二是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1024.88万元使用不及时,造成直达资金沉淀。三是农村危房改造区配套补助资金支付进度未达规定要求,涉及金额82.20万元。

  4.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未履行预算调整程序拨付债券资金3.40亿元。二是已投入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资产未按估计价值登记入账,涉及金额2.38亿元。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1个一级预算单位和3家所属单位202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对35个预算单位的相关事项和相关年度开展了延伸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的预算收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规定和要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门预算管理不规范。一是3家所属单位的服务性收费2676.96万元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二是2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费用共169.60万元。三是5家所属单位未及时将教育收费收入、医疗收入共194.50万元缴入财政专户。四是2家所属单位未按规定使用税务发票收取服务性收费,涉及金额1478.98万元。五是9个部门和4家所属单位资金存放银行选择方式不符合规定。

  2.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不严格。

  一是3个部门实施的4个项目存在未按图纸施工、设备内容与合同不相符的情况。二是1个部门未按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48个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竣工开展联合验收工作。三是3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41.81万元,将专项资金用于日常支出等。四是2家所属单位16.51万元的资金未及时清理盘活。五是9个部门未及时使用上级专项补助资金8565.78万元,未能落实中央、省、市的相关政策措施。

  3.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1个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公告下年度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情况。二是1个部门与中标方签订的764.75万元合同不规范,未约定作业方式。三是3个部门和3家所属单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834.03万元的工程、设备货物等款项。四是1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未按约定及时退还项目保证金79.15万元。五是1家所属单位未在规定媒体发布4个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信息。

  4.政府采购实施不到位。一是1家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合理,偏差率达70.98%。二是3个部门和11家所属单位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409.86万元。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一是1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提前或重复支出39.51万元费用。二是1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违规及超范围报销差旅费用3.28万元。三是4个部门和11家所属单位费用审批管理不严格,原始凭证记载不完整等,涉及金额430.38万元。四是1个部门和10家所属单位公务支出未按规定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涉及金额58.38万元。五是3个部门和10家所属单位公务接待不规范,涉及金额35.76万元。六是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1家所属单位以租代购,变相增加公务用车,涉及租车金额77万元;1个部门和11家所属单位车辆管理不规范,未健全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等。

  6.学校食堂管理不够规范严格。一是1家所属学校未建立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严格要求食材配送公司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二是1家所属学校未按检验需求的标准重量对食堂食品成品进行留样。三是2家所属学校未按规定定期公开学校食堂账务,涉及2023年食堂收入2144.87万元。四是2家所属学校未严格执行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三)乡镇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镇级人民政府2022年运行经费审计调查,关注了11个乡镇的财政收支管理事项,并对相关年度进行了延伸。审计结果表明,各镇基本能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运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镇级预算及收入管理不规范。一是3个镇政府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涉及金额54.22万元。二是2个镇政府的人员经费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区财政,涉及金额8.74万元。三是3个镇政府收取干部职工的自付餐费未登记入账直接坐支,涉及金额24.30万元。四是10个镇政府资金管理不符合规定,存在库存现金超限额、超出规定范围或限额使用现金、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等。

  2.专项资金和绩效管理不严格。一是6个镇政府17个项目的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共339.08万元未及时清理盘活。二是8个镇政府18项专项资金的支出率为13.25%,涉及未支出金额429.70万元。三是8个镇政府专项资金7225.57万元未按规定进行单独核算,与日常公用经费等混收混用。四是9个镇政府的债券、乡村振兴等资金8363.68万元未纳入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系统进行会计核算。

  3.未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和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一是10个镇政府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69.86万元。二是1个镇政府未按规定将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实行分散采购,涉及合同金额351.22万元。三是2个镇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担主体资格不符合规定,且部分脱离规定平台交易,涉及金额600.28万元。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一是11个镇政府公务接待不严格,其中:6个镇政府无公函进行公务接待,涉及金额7.84万元;10个镇政府同一公务活动多次安排工作餐,涉及金额9.52万元;4个镇政府8次公务接待未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陪餐人数超过规定的标准限额;10个镇政府公务接待审批不严,存在未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及接待清单要素不全等问题,涉及金额133.44万元。二是11个镇政府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其中:3个镇政府公务用车未能降低运行成本,使用比出厂标准型号高标准的汽油;6个镇政府公务用车加油管理不规范,未按照油卡(本)绑定车牌号码加油;10个镇政府公务用车维修未经审批或审批不严,涉及金额22.29万元;11个镇政府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到位,未落实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未建立、完善公务用车信息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等。三是2个镇政府会议费管理不规范,列支没有批准文件等资料的会议费共3.49万元。四是9个镇政府差旅费管理不严,其中:3个镇政府超标准报销差旅(误餐)费2.56万元;8个镇政府差旅费审批不严,存在未经领导审批出差、先出差后审批、未出差先报销等问题,涉及金额126.49万元。五是10个镇政府支出审核不严格,原始凭证记载不完整等,涉及金额6242.18万元。

  5.食堂管理不严格。一是9个镇政府未制订食堂费用支出标准和范围,且部分镇政府开支标准不健全、不具体。二是9个镇政府未建立健全食堂用餐人员登记制度,未实施动态管理。三是11个镇政府未加强食堂采购管理,存在部分采购支出没有具体食材清单和相关入库验收手续等问题,涉及金额669.24万元。四是10个镇政府未按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阳东新实验学校、红丰镇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及附属楼、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等,重点关注基层医疗、乡村振兴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能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在教育、医疗、水利、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阳东新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审计情况。

  1.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一是将未经立项审批的校外污水总管工程纳入项目招标范围实施建设,涉及金额341.42万元。二是未按规定编制报批项目概算,涉及项目总投资2.50亿元。三是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已投入使用超过24个月。四是将项目交付给主管部门使用时未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2.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建设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未冲减债务利息支出,涉及金额81.31万元。二是项目资金未按项目进行单独核算,产生的利息与其他项目资金混淆不清。三是15处工程量计取不准确、不合规等,分别造成多计工程造价320.71万元和少计工程造价45.29万元。

  3.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管理把关不严。一是未按合同约定结算,多支付设计费用11.71万元。二是未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环保验收,涉及金额6.60万元。三是未对种植乔木进行有效管护,部分乔木枯死率高达68.75%,涉及金额2.62万元。四是违规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发包给同一机构承接,涉及合同金额23.26万元。五是合同签订不规范,缺少违约责任或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涉及合同金额162.26万元。六是40台价值29.13万元的厨卫设备一直闲置浪费。

  (二)红丰镇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及附属楼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审计情况。

  1.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一是未按规定编制报批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涉及估算总投资2500万元。二是未按规定收集项目文件资料,工程资料部分缺失。三是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已投入使用超过33个月。四是未经环保验收投入使用。

  2.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一是未严格控制建设成本的范围、标准和支出责任,涉及金额64.75万元。二是6处工程量计取不准确、不合规等,造成多计工程造价27.11万元。三是未按合同约定要求施工单位及时续期履约保函,导致项目履约保障缺失22个月。

  (三)2021至2023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审计情况。

  1.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一是未按规定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二是未按规定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三是项目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未达到项目法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四是对参建单位的合同履约管理不到位,未实行闭环管理。

  2.资金支付使用不严格。一是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 12.81万元。二是未严格按合同约定方式结算,支付未经审定的中介服务费用20.99万元。

  3.项目建设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3个项目发包程序不规范。二是项目合同不规范,部分内容不明确、未约定计算基准价等。三是已竣工的9个小型水库68处未按设计文件施工,正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4个小型水库42处未按设计文件施工。

  (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1.农村供水保障不足,影响饮水安全。一是6个镇水厂收取自来水费未实行政府定价。二是全域人居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施工进度滞后,实际工期超合同约定工期达28个月。三是1个镇5条行政村通网不通水,仍依靠山泉水或井水。四是3个镇8条村部分集中供水工程未按照设计要求施工。

  2.农村危房排查整治、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不到位。一是危房改造任务进度缓慢,2023年9月仅完成年度改造任务21户,完成率18.10%。二是3个镇6栋危房未张贴封闭停用警示标识且有农户居住,存在安全风险隐患。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管理不到位,影响质量提升。一是2个镇4条村污水处理设施管护不到位,垃圾未及时清理、设施护栏倒塌等。二是3个镇12个公厕不通水、不通电、洗手盘破烂、厕位上锁无法使用、长满青苔。三是1个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管理不规范,垃圾露天堆积存放、污水横流。四是3个镇实施的1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成立建设现场管理机构。五是1个镇2个文化室未按规定办理施工图审查。六是3个镇1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存在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行为,监理单位未发现、纠正施工存在的问题。七是2个镇3个人居环境提升建设工程直接由村委会组织竣工验收,镇政府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4.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质增效不显著。一是18个村级文化服务中心提质增效未达标,未设置标识牌或免费开放公示牌,未按要求数量配置图书、网络、简易舞台等。二是35间已建成的公建规范化建设村级卫生站未按要求配备健康一体机、担架等基本医疗设备。三是2个镇12条村的卫生站乡村医生不会使用健康一体机、电针仪等医疗设备。四是2个镇3个村卫生站的乡村医生将配备的电脑放在家里闲置。

  5.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推进缓慢。一是“漠阳味道”区域公用品牌工作推进不力,未按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及制定相关工作措施。二是丝苗米、牛大力和荔枝等3个市级现代产业园建设项目未按期建设完工,资金使用进度未达到51%以上。

  (五)乡镇基层卫生院运营服务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落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未完善卫生院绩效工资制度。二是绩效分配制度不科学,激励作用不明显。三是未建立卫生院院长目标管理责任制,长期未开展卫生院院长绩效考核工作。四是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五是未积极理顺调整1家卫生院管理模式,导致其管理模式不符合规定、运营管理混乱、运营业务水平低。六是未制定和细化医疗卫生相关规划。

  2.卫生院职责履行和业务管理不到位,影响良性运行。一是9家卫生院未及时处置临时搭建的简易建筑,存在安全风险隐患。二是7家卫生院医疗急救意识差,院前急救服务能力较弱。三是11家卫生院未编制药品采购需求计划,药品库存大量积压;10家卫生院药品耗材管理混乱,药品盘点数与系统账面记录不符,部分耗材出现生锈、包装破损等;2家卫生院医疗仪器管理不规范。四是10家卫生院未按标准收取医疗费用28.46万元。五是11家卫生院均未能开展所有一级手术。六是11家卫生院数据管理不规范,部分数据异常或丢失。

  3.医疗队伍建设不规范。一是人员编制未实施动态调整。二是长期抽(借)调18名工作人员,其中1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最长时间达11年,造成医疗卫生人力资源浪费。三是未经批准随意调剂6家卫生院5名工作人员。

  (六)阳东区公路养护服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未全面落实公路养护政策。一是未在规定的期限完成“美丽农村路”建设任务。二是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不明确,15条已升级至县道的公路有180.03公里处于失养状态。三是5个乡镇未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机构。四是6条县道、102条乡道、1560条村道未按规定设置“路长制”公示牌。五是部分农村公路养护不到位,1个镇某路段部分路基已被掏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六是区公路站3个道班未制作巡查记录。

  2.公路养护资金管理使用较为混乱。将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用于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以外的支出,涉及金额141.67万元。

  3.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工程项目进度缓慢,“单改双”及路网联结工程项目实际工期超合同约定工期9个月。二是3个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未按图纸施工,混凝土基层、挡土墙厚度等未达到规定的标准。三是2个危桥改造工程未按规定履行设计变更手续,涉及3项变更内容共25.44万元。四是1条农村公路未落实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五是4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合同未设定保修期限。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关注行政事业性资产、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能规范资产使用管理,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扎实。一是13个部门和3个所属单位的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涉及固定资产和软件资产等价值4328.19万元。二是6个部门存在资产账实不符、未计提资产折旧、资产管理与价值管理相脱节及核算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3698.07万元。三是2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未按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四是4家所属单位32项固定资产已达到报废状态未及时进行报废处理,涉及资产原值330.12万元。

  2.部分单位土地房产权属不清晰。4个部门39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未办理权属登记。

  3.部分单位资产长期闲置或使用率低。2个部门和3家所属单位价值257.03万元的资产长期闲置或使用率低,未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4.部分单位资产出租出借、处置不规范。一是3个部门在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的情况下,擅自租用5处共666平方米的房屋作为办公及业务用房,涉及租金16.10万元。二是1个镇政府未经批准将5项国有资产无偿对外出借,涉及资产账面原值108.24万元。三是1个部门资产处置未及时进行账务核销,涉及资产原值47.90万元。

  (二)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审计中,关注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耕地和农田被违规占用或撂荒。一是1个镇辖区内有21宗违法用地共164亩。二是1个镇政府未将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向社会公告。三是1个镇撂荒基本农田7.69亩。

  2.水资源生态保护不到位。一是1个镇2个村级水质监测断面不达标,未到达Ⅲ类水质标准。二是1个镇自来水厂饮水水质不达标,2个镇自来水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三是1个镇未采取有效措施改造存在污染水源风险的种植区(连片种植桉树)。四是1个镇未与村委会签订河长制责任书。

  3.林业资源管理不力。一是部分林业执法整治不到位,1个镇5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仍未完成整改。二是1个镇未经审批、占用林地1.75亩搞开发,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三是1个镇监管不到位,未督促护林员严格执行巡山工作制度。

  4.湿地生态与生物资源保护、修复不到位。一是1个部门在管护期限内未及时对已死亡的红树幼苗或成活率低于70%的区域采取幼苗补植抚育措施。二是1个部门未定期对已竣工验收恢复种植的红树林开展成效评价。三是1个部门未及时组织编制及实施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四是1个部门未建立包括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在内的野生动物救助制度。

  5.土地收储管理不严格。一是储备土地管护不到位,未建立储备土地巡查制度,未对在库储备土地加以利用。二是年度征地计划制定不及时、不科学,计划完成率低。

  四、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3年,区审计局向相关部门提交移送书(函)7份,涉及问题线索33条。移送事项集中在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领域,主要是违规设定履约保证金比例、违规与不具备资质的机构签订环评技术服务合同、楼房未经验收提前投入使用、未按规定编制报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等。

  五、审计建议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建议:

  (一)加快推动重大政策重点项目落实生效。

  一是加快产业融湾步伐,主动连接大湾区市场,加快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和落实,着力解决项目审批流程、工程招投标、用地用能等制约项目进度的堵点、卡点问题,打造具有吸引力的营商环境。二是聚集扩大投资,围绕政策取向谋划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切实发挥专项债券资金的作用,推动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和投资拉动力。

  (二)推动财政管理改革加大提效。

  一是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聚焦深度融湾和高质量发展,全力挖潜增收,加快实现矿产、土地等资源资产价值化,凝聚收入组织工作合力,确保财政稳定可持续增长,全力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二是严格落实全区“一盘棋”思想,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利用,立足地方政府经济发展实际需要,保持财政支出强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

  (三)持续完善民生保障机制。

  一是补齐短板协调发展。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加强涉农资金统筹保障,坚持项目优先审核、资金优先倾斜、支出优先安排,推动“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引导更多资源投入县域发展和强镇兴村,加快构建优势互补、协调共进的经济布局和产业布局。二是聚焦民生保障,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兜住社会保障底线,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通过完善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等方式加强重点民生领域的服务保障,持续提升群众生活品质,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四)突出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

  一是从保障地方财政可持续发展出发,进一步压实风险防范责任,持续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用好财政资金直达资金,推动建立财力长效保障机制,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二是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相关政策及监督责任,加强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执法,抓好重点环节管控,切实管好用好国有资源。

  对本审计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涉嫌违法违纪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区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本次审计查出问题涉及的单位名称见附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更好运用规律性认识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