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盛雄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烤炉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阳江市阳东区支十一路(佳兆业滨江一号楼盘后),邮编:52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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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盛雄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烤炉制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盛雄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那金四路东边、霍达八路南边 |
环评机构 | 恩平市保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那金四路东边、霍达八路南边,占地面积25739.29m2,建筑面积41527.75m2,主要包括主体工程为3座生产厂房,其中厂房1:1座4层,建筑面积15815.85m2,1层为模具、成型车间(含冲压、折弯、油压工序),2层半成品仓库,3楼装配车间,4层为成品仓库;厂房2:1座3层,建筑面积8110.08m2,1层为表面处理车间(含清洗、搪瓷、喷粉、烘干固化),2层为焊接车间,3层为装配车间;厂房3:1座3层,建筑面积8110.08m2,1层为原料仓库、开料车间,2层为装配车间,3层为外购件仓库、展示厅;研发车间:1座6层,建筑面积4983.8m2,1层为会议室,2层展示厅,3层为办公室,4~5层为展示厅,6层为办公室;宿舍楼:1座5层,建筑面积4016.8m2,1层为厨房及食堂,2~5层为宿舍。其余配套工程为配电室、垃圾收集室、门卫室2:1座1层,建筑面积309.12m2;门卫室1、消防水泵房:1座1层,建筑面积182.02m2,主要从事烤炉制品生产,年产烤炉50万套。项目总投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本项目营运期定员约300人,其中约200人在厂内食宿。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是如厕及清洁废水,通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两者最严者。运营期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搪瓷釉料搅拌桶清洗废水、涂搪工序喷枪清洗废水、前处理生产线废水经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化学混凝法+二级沉淀+砂滤+活性炭过滤)处理达标并获得排水许可后排入市政管网引进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两者最严者。 (二)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间,通过封闭施工、洒水压尘、交通扬尘控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等综合措施,将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测浓度限值。运营期间,项目喷粉工序设在密闭的自动喷粉房内,喷粉粉尘经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喷搪工序设在单层密闭负压的自动干搪房,喷搪粉尘经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喷粉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固化炉顶部设置的排气口直接与风管连接及进出口加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SO2、NOX、颗粒物、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燃烧机采用“直燃低氮燃烧器”技术引至一根15米排气筒(DA004)排放,有组织排放的SO2、NOX、颗粒物等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干燥炉、窑二级标准两者较严值。食堂油烟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油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l8483-2001)中的中型规模标准。搪瓷釉料工序的投料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搪瓷工序的烧结废气(颗粒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间,按照严格规定时间作业,通过设立围蔽设施、合理布置声源较强的设备、采用低声机械等综合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项目场内各种设备运行噪声,各噪声源经减震、隔声、合理布局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和弃土石方经过分类收集后可以利用的部分如钢筋、木材等建筑废物可以直接外卖回收利用,其他不可利用的建筑废物及开挖土方用于项目场地回填或运至城市市容卫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消纳。营运期间,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焊渣、一般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全部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喷粉工序和喷搪工序收集和沉降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化工原料桶、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泥、废矿物油及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和手套,应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