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局始终把工程质量监管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核心工作,以工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为主线,明确工作目标,健全管理机制,完善检查检测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增强了全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先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设系统质量工作总体情况
2020年,纳入我局质量监督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共42项,报监率100%;建筑面积158.60万平方米;共22个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通过率100%。全区建设系统受监工程没有发生质量事故,质量生产形势稳定受控,质量生产形势良好,完成了年初制定的质量生产计划,为我区建设系统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阳东区住建系统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质量强区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了我局相关部门的分工和责任,及时制定了质量强区活动工作计划,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坚持施工质量安全例会制度、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制度,及时分析形势和提出对策。实践表明,坚持施工质量安全例会制度和检查制度,能及早主动掌控质量安全局势,有效推动质量安全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加强教育,强化培训,树立质量第一思想。为了使全区建筑企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我局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引导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务求达到“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是全面落实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加强对项目负责人依法履行质量责任的监管,启动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和竣工永久性标牌制度。
五是把好原材料“质量关”。要求各施工单位对进场的所有原材料均做到详细记录,各种材料检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对原材料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杜绝不合格材料流入或堆放在施工现场,为工程建设出“精品”从源头上把好关。
六是全方位实行质量监督。从土建工程的基础施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采取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工程质量趋势分析,及时掌握和控制工程的质量状况,并及时反馈到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在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过程中,实行“一手抓工程质量,一手抓工程技术资料”的工作方针,加强工作前期环节、中间过程、产品结果的质量监督。
七是加强对隐蔽工程和中间结构的验收、验评工作。注重工程检测中的实测实量工作,对建设工程的原材料、砼试块等测试材料在试拉、试压过程中出现的不良数据和设备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资料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反馈。
八是进一步加强对商品(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质量管理工作。我局加大对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生产企业的监管,每年我局组织或配合市住建局开展不少于两次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市场的综合检查活动,对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砂浆企业的技术人员、设备水平、市场信用和混凝土砂浆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规范商品混凝土砂浆市场秩序。
九是强化建筑节能质量监督和建筑质量通病防治。重点整治墙体开裂、房屋外墙、窗台渗漏、商品混凝土收缩裂缝、钢筋保护层施工不规范、门窗洞口砖过梁施工不规范、构造柱施工不规范等质量问题。
十是深入开展各类工程质量执法检查。将定期定点检查、日常检查、监督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工程监理、质量监督、施工许可、工程质量检测等各环节严格监管。我局在不同时期分别印发《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发〔2019〕14号)、《中共阳江市阳东区委、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区的意见》(东发〔2017〕6号)、《阳江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广东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对2018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通报指示的通知》(阳强市办〔2019〕1号、《阳江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广东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质量整改提升的通知》(阳强市办〔2019〕2号)等文件,并由质安监股不定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和日常质量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及时消除质量隐患,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在检查的过程中,共检查工程98项次,发出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3份。
十一是强化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责任,突出重点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整治影响使用功能的渗、漏、裂等质量问题。按照《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的要求,凡是经济适用房、商品房竣工验收前应镶刻铭牌,做好卫生间蓄水试验,外墙淋水试验、水电线管标识齐全,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坚持一户一验,以数据说话,不达标准坚决不予验收。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我区经济适用房、商品房的质量标准不断提高,质量投诉大大减低。我局高度重视做好工程质量投诉工作,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和调查处理程序,并要求监督小组有专人负责,认真及时作好记录、登记、分析和解释等工作,在接到用户质量问题投诉后,及时安排监督人员会同相关单位人员到现场查明情况,形成书面处理意见,责成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2020年处理质量安全投诉45余起,均处理完毕,处理结果用户基本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