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访于2003年7月9日转让位于阳东县东平镇白沙头大道28号的房地产给陈明好,建筑面积676.35平方米,土地面积:168.00平方米,用途:住宅。该房地产已办理房屋转让手续并领取《房地产权证》(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1862035),原国土证号:东府国用(2000)字第0102819号。由于与林访联系不上,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现陈明好申请办理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如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阳江市阳东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办理。
阳江市阳东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