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阳东区新洲镇中六村优村经济合作社、中六经济联合社,下六村白石湾、大陂、大环仔、大石古、老村、塘胡、大榜、新塘、横眉、宝鸭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阳江阳东大合风电场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新洲镇下六村白石湾、大陂经济合作社蛇坑仔山背地段,下六村大陂经济合作社背后山地段,下六村新塘、横眉、宝鸭、大石古、老村、塘胡、大榜经济合作社七星坑背地段,中六经济联合社、下六村大环仔经济合作社塘冲水库尾地段,中六村优村经济合作社猫山坑尾地段的集体土地(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0.5225公顷(7.8375亩)。
四、公告期限: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3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9日,阳东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