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依据
本政策措施主要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7号)、《阳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阳府〔2019〕41号)等。
二、执行期限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进行修改或废止。
三、起草背景
当前,我国旅游业进入了全面重视、全面发展、全面创新、全面竞争的时代,从国家、省、市层面重视全域旅游发展,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全域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 阳江市已出台《中共阳江市委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意见》(阳府办〔2017〕13号)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阳府〔2019〕41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在阳江调研讲话精神,抢抓战略机遇,促进我区全域旅游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推动我区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的重
(一)、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
鼓励各镇各企业积极争取市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区财政资金支持旅游发展力度,并逐年增加。区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不少于500万元旅游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旅游规划编制、旅游人才培训、旅游产品和品牌营销推广、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域旅游创建和旅游品牌打造、开展旅游酒店评星和景区评A等。
(二)、支持阳东乡村旅游发展
支持东平镇创建省级旅游风情小镇、省级全域旅游示范镇,新洲镇和大八镇创建特色小镇,引导文化和旅游特色村、乡村旅游、自驾车营地、民宿、农业公园、特色农产品开发、休闲农业及农旅融合和旅游+项目建设。重点在用地、资金等方面支持。
(三)、支持重大旅游项目建设
支持滨海、温泉、乡村、生态、文旅等重大旅游项目建设。一是强化服务,在优先安排用地、用海指标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支持。二是争取优先列入中央和地方贷款贴息、无偿补助支持。贴息或无偿补助支持同一旅游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连续补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并不得同时申请和享受两项支持。
(四)、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推动旅游与文化遗存、文化创意融合发展,开展文化创意大赛,支持开发文创产品,打造文化创意产业园、文化旅游街区、艺术家工作室等文化旅游精品。依托大澳渔村、雅韶十八座、疍家婚俗(疍家渔民婚俗)、咸水歌文化、赛龙舟文化、漆艺文化、风筝等历史文化资源和特色文化发展基础,发挥文化对全区其他产业特别是旅游业的提升作用,做大做强我区文旅产业。加大对我区海上丝绸之路文化旅游资源的发掘、整理,推进大澳渔村联合“南海I号”参与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塑造世界文化品牌,打造海丝文化名城。推动东平大澳渔村、雅韶十八座和北津独石、大沟海蓢古城旧址和华洞等历史文化遗存“活化”工程,促进小刀、漆器、风筝等地方特产和疍家文化、海丝文化等与旅游融合发展,充分利用传统文俗风情,推动阳东文化繁荣兴盛。
(五)、支持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加大经费投入,支持构建全区便捷“快进”旅游交通基础设施。促进阳东智慧旅游发展,推进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信息化工程”等智慧旅游营销推广工程(平台)建设。鼓励景区景点等社会资本参与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服务中心)、旅游问询中心等项目建设,提升旅游公共服务的智能化、信息化智慧旅游管理水平,按项目建设经费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投入少于20万元的不予奖励),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财政支持“旅游厕所革命”,对新建的A级或以上旅游厕所按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改扩建的A级或以上旅游厕所按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六)、优化旅游营商环境
简化旅行社业务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加快旅游经营项目审批进程。营造宽松的文创发展环境。持续开展环境整治提升大行动,提升我区旅游环境品质和公共服务水平。
(七)、支持旅游品牌创建工程
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补助;对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5星级旅游饭店、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风情小镇、国家级乡村旅游示范点,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补助;对成功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4星级旅游饭店、省级乡村旅游示范镇、A级旅游特色村,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金补助。对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或获得“广东省中小学生研学教育实践基地”的单位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对于“农家乐”、“家庭农庄”和“民宿”等乡村旅游项目,获四星级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五星级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粤菜师傅工作室、开展粤菜培训、举办阳东美食节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奖励本辖区旅行社接待外地旅游团队参与“游阳东”活动和本辖区景区参与接待“研学游”活动。对阳江市辖区旅行社年度参与“游阳东”接待游客量进行奖励。
(八)、支持旅游商品研产销售
支持企业研发、生产、宣传销售地方特色、时尚性实用性、便携性旅游商品,重点推出一批名优土特产、传统工艺、本土美食等旅游商品。鼓励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地方标志性特色旅游商品。扶持多渠道展销宣传阳东旅游商品,推动旅游商品营销体系建设。给予旅游商品开发扶持资金,在商品评比中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开发主体5万元、4万元、2万元的奖励。
(九)、加强旅游宣传营销
构建多种平台营销推广体系。区旅游主管部门联合旅游企业,每季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营销推广,加强重点客源市场、粤港澳大湾区等专场推介。各旅游企业制定和实施针对性营销策略。鼓励文化旅游企业、行业协会积极在阳东区区域内策划举办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内容丰富、吸引力强的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对投入总资金超过30万元的活动,每个活动的补贴不超过活动投入资金的15%,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对我区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协会等旅游企业、旅游机构在区外客源地公共媒介投放旅游产品广告、组织区域联合旅游推介活动,或通过专列、包机、促销活动等形式组织客源来阳东旅游,给予适当资金补助或奖励。
(十)、加强旅游人才培养工程
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培养各类旅游人才。加强文旅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每年安排至少一次集体对外交流培训学习。奖励高水平职业技能人员,对年度获得国家级、省级旅游职业技能比赛前五名选手所在的企业(机构)3-5万元奖励,其中50%以上奖励参赛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