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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江市阳东区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管理局阳东分局    发布时间: 2021-04-12 10:28    浏览次数: -

  相关文件链接: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阳东区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根据市政府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文件精神,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基于省级平台统一编制本辖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在本级政务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布。参照《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阳府办函〔2021〕1号),市市场监管局阳东分局起草了《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阳东分局关于征求〈阳江市阳东区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经征求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了《阳江市阳东区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阳府办函〔2021〕1号)。

  三、主要目的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文件精神,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四、主要内容

  《阳江市阳东区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包括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区司法局等18个部门牵头的69个抽查事项。按照涉及的行业、领域职责分工情况,设置了每个抽查事项的发起部门和配合部门,使联合抽查中的职责分工更加明确、便于执行,对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

  五、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阳东分局将积极发挥牵头作用,指导全区市场监管部门以《阳江市阳东区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出台为契机,依托已有工作机制,以《清单》为重要参考,按照“谁发起、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由清单确定的发起部门及时提出抽查需求,组织、协调配合部门共同做好抽查工作,推动建立健全联合抽查工作模式,形成常态化,真正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对企业自主经营的不当干扰。对联合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将按照职责依法严格惩处、实施信用惩戒,让双随机监管在有效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真正起到发现问题、震慑违法的作用。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管理局阳东分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