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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江市阳东区消防监督委托执法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 阳江市阳东区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5-23 15:20    浏览次数: -

     一、制定的必要性及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若干措施》,进一步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推进消防工作体制创新,切实延伸基层火灾防控触角,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粤府令第28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推动镇开展消防监督委托执法,全力提高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水平。

  二、文中主要内容

  《阳江市阳东区消防监督委托执法工作方案》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方法、消防监督执法委托方式、消防行政执法委托范围、委托事项和权限、工作安排等七个方面的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阳江市阳东区政府统一领导下,通过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将部分消防行政执法职能委托各镇人民政府,全面提升基层消防管理和服务水平。将阳江市阳东区塘坪镇人民政府作为委托执法试点单位,明确了委托行政执法职能、委托双方权利与义务、委托执法人员要求、委托行政执法范围、委托事项和权限等内容。消防监督委托执法工作分为筹备阶段、试行阶段、独立运作三个阶段逐步推进,7月份开始在阳东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委托工作。

  三、委托执法权限内容

  根据《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粤府令第282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具有消防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法定权限内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其他有关组织对有关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由阳江市阳东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阳江市阳东区消防救援大队的名义对本镇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工作行使三项监督管理职权:(一)监督检查权;(二)部分行政处罚权;(三)委托方将调查上述消防违法行政处罚案件所需的行政检查措施和行政处罚措施委托受托方。



  阳江市阳东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