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0〕1364号)、《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中估协发〔2020〕16号)、《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编制指引(试行)》等政策、法律和标准制订。
二、执行年限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基准地价具有时效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将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产业政策等因素进行调整。
三、起草背景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0〕1364号)等文件要求,各地要按照预定工作目标,确保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实现城乡基准地价全覆盖。阳东区尚未制订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须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公示、报备工作,以填补农村集体土地公示地价的空白。
四、主要内容
本次阳东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适用于阳东区全域内的集体建设用地,评估总面积约170498.59公顷,其中集体建设用地6748.82公顷。
阳东区集体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以级别价表示:级别价容积率设定为2.0,分为I、II、III、IV、Ⅴ五个级别;集体宅基地以级别价表示:容积率设定为2.0,分为I、II、III、IV、Ⅴ五个级别;工矿仓储用地以级别价表示:容积率设定为1.0,分为I、II、III、IV、Ⅴ五个级别。应用基准地价评估宗地地价时,须根据估价期日和宗地的具体条件利用基准地价修正体系进行修正。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