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防止畜禽疫病传播, 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1〕21号)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方案》(阳府办〔2020〕58号),我局重新编制《阳江市阳东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现对新编制后的《方案》进行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1〕21号)
2.《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方案》(阳府办〔2020〕58号)
二、《方案》的修订背景
2017年5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阳江市阳东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施方案》(东府办〔2017〕10号)(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现有效期已过,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1〕2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5〕36号)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方案》(阳府办〔2020〕58号)等有关规定,经充分调研,结合我区实际,对《方案》进行修改。
三、《方案》工作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 合,着力抓好重点区域无害化处理厂建设和病死畜禽收集网络建 设,尽快建成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全过程、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综合运用财政、保险、价格、信贷等政 策手段,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实现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
四、《方案》内容
(一)建设范围
全区畜禽养殖户
(二)建设内容
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的建设
包括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和收集网点的厂房、设备、专用
运输车辆、运输袋、贮存病死畜禽尸体的冷库、冰柜等。
(三)运行机制
1.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运行机制。
2.完善病死畜禽收集机制。
3.综合利用机制。
4、建立政策联动机制。
(四)保障措施
1.落实责任。
2.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3.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4.加强组织领导
五、本《方案》的有效期是多久
本实施方案自2023年1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在有效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对本方案进行修订或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