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阳东区海洋与渔业局是主管海洋与渔业事业行政管理职能的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资源环境管理股、水产品质量安全股、海域管理股、渔业管理股7个职能股室。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海洋与渔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拟订海洋与渔业的规章并组织实施,拟制订本县海洋资源、渔业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组织编制海洋功能规划、海域利用规划、海洋产业与渔业发展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监督管理国家授权的海域使用,直辖市各部门、各行业的海洋开发活动。按规定实施海域使用许可证制订和有偿使用制度,监管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和海上人工构造物的设置,核准海洋、海岸带的涉海工程项目。
(三)负责海洋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协助县有关部门拟订陆源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防治海洋工程项目、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以及渔业水域生态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以及渔业资源的增殖工和,管理国家分工的海洋自然资源。负责建设和管理海洋业务系统及其基础设施。
(四)依法实施辖区内的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依法行使海洋监察、渔政、渔港监督和渔船检验管理权,指导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建设,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指导渔业电信和渔船管理工作。
(五)组织深海、外海和远洋渔业开发活动,指导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品质的改善、渔业产业化和渔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渔港、水产品市场的规划和建设。
(六)研究拟订渔业发展的重大技术进步措施。负责海洋与渔业的科技管理工作,实施科技兴海、科技兴渔战略,组织科技攻关和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及成果管理,指导海洋与渔业教育和培训以及群众性渔业技术推广工作。
(七)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海洋与渔业资源的行政管理职能。
(八)组织实施伏季休渔制度的行政管理职能。
(九)管理港澳流动渔民工作。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和省、市海洋与渔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区海洋与渔业局下属一个行政执法机构(广东省渔政总队阳东大队)和一个事业单位(阳东区渔业技术推广中心)。
(1)广东省渔政总队阳东大队。为区海洋与渔业局直属行政执法机构,副科级建制,业务受省、市渔政执法机构的指导。
主要职能是:
1、宣传贯彻国家的渔业、海域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订我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代表国家履行渔政管理和海洋监察职能,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保护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实施渔港水域和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督,维持海洋和渔业生产秩序。
3、在上级渔政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县渔政机构的队伍建设,落实执法责任制。
4、根据上级渔政机构的部署,完成辖区内海域和渔业水域的巡航监视,负责辖区内伏季休渔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5、负责辖区内渔港水域交通监督、设施维护管理、防污及调处渔船渔事、海事调查处理。
6、按职权划分,负责渔业船舶登记和船员考试、发证、审证、换证,根据职权划分和资格条件,负责本县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工作。
7、负责监督检查本辖区渔业准入和持证养殖、育苗、捕捞、运输、负责对禁围的渔具、渔法和非法渔获物的检查处理。
8、负责本辖区海域使用、海洋工程、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海洋倾废的执法检查。
9、负责辖区内海洋与水产类型自然保护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监督检查。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2)阳东区渔业技术推广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是:
参与制订本区域水产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先进实用技术、水产标准化等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提供水产养殖技术服务;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水产养殖病害监测;无公害产地认定和无公害产品认证;组织水产公共信息及渔民培训教育服务等。
(二)2015年人员构成情况:
1、区海洋与渔业局现有在职人员29人,退休人员13人。
2、广东省渔政部队阳东大队现有在职人员18人,退休人员3人。
3、阳东区渔业技术推广中心现有在职人员10人。
(三)2015年主要任务:
2015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继续优化海洋渔业产业结构,推动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努力构建“和谐海洋、平安渔业”,2015年全区海洋产业总产值126.6亿元,同比增长10.5%,水产品总产量29.5948万吨,总产值41.16亿元,比2014年增长10.95%,实现了海洋与渔业经济的平稳发展。1.推进海洋渔业产业转型升级。
大力推进捕捞业转型升级,鼓励渔船技术更新改造, 2015年已建造渔船60艘,功率17500千瓦,其中钢质渔船35艘、玻璃钢渔船25艘。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养殖业,重点培育了对虾、牡蛎等主导优势品种,全区海水养殖面积6160公顷,初步建成大沟连片对虾养殖基地、北津养殖基地、寿长蚝养殖基地和南鹏岛深水网箱养殖基地。
2.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平安渔业工作成绩显著。今年我局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全面落实“防台一船一预案”工作,已落实预案渔船有1178艘,完成率100%。同时督促渔船管理单位严格落实跟帮生产制度,实施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明确区、大队、船管单位各级管理单位职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2015年1月东平渔港被评为全国文明渔港。
3.渔业安全生产通信指挥系统初步建成,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区渔业安全生产指挥系统渔船通信终端配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区12米船长以上渔船已100%配备北斗星通、AIS船舶识别仪等通信终端,12米以下渔船配备手机式通信终端410艘,配备率74%;230兆通信终端配备167艘,完成率84%; 北斗星通配备311艘,完成率100%;AIS配备581艘,配备率114%;小型救生浮配备341艘,完成率99%;有源IC卡安装579艘,完成100%,无源IC卡安装402艘,完成率73%;救生浮(筏)安装率100%,渔船信息化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4.渔业柴油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基本落实。2013年度油补资金发放渔船946艘,已经发放922艘,待发放渔船24艘。
5.强化综合管理,海洋渔业行政执法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开展海洋渔业专项执法行动,做好渔场渔港常规巡查。2015年我区开展渔业大检查行动共检查渔船1530艘次,出动执法快艇111艇次,出动执法人员784人次。
二是认真开展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整治行动,出动执法快艇25艇次,出动执法人员178人次,检查渔船310艘次,查处违规渔船4艘,清理迷魂阵19400米,核查涉渔“三无”船舶702艘,已按上级文件要求归口乡镇政府规范化管理。
三是深入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我局积极组织开展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出动车辆12辆次,检查网箱养殖场4个点,检查酒楼10间,未发现违规违法利用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行为。
四是开展用海项目排查登记,加强对违规用海项目的查处。结合“2015海盾行动”、“2015碧海行动”,对本辖区用海项目的情况,分别对辖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生态保护区、海洋倾废、临海工业用海排污、围填海工程、陆源污染、鱼排养殖用海等用海项目加强巡查和监管,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60人次,出动海监艇58艘次,未发现违规用海行为。
五是认真开展渔船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工作。2015年需录入渔船801艘,已录入763艘,完成率95.26%,全区44KW以上渔船配置大卡637艘,44KW以下配备广东省渔业船舶电子标签IC卡466艘。
六是加强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疫病防治,建立测报点3家,面积605亩,为渔民解决鱼病及病害咨询等8起,2015年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6次,抽检水产品8批次106个样品,未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七是抓好南海区伏季休渔管理工作。2015年5月16日12时,全区36艘休渔渔船按时进港,全部实现“船进港、网封存、证集中”,休渔率达100%。
八是常态化开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海洋意识。 2015年共举办了安全生产技能培训班3期,培训渔民1120人次,派发安全生产宣传资料2500份,悬挂各式标语76条、制作专题专栏3期。其中举办渔业安全技术培训、渔业职务船员培训、船员安全生产技能培训等培训班,参加培训船员410人次;培训渔民人数860人次。在东平渔港举办了2015年海洋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参与群众600多人,发放小册子、光盘等宣传品3000余份,张挂宣传横幅4条。 九是继续完善海域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区养殖用海管理水平。目前我区共确权登记用海87宗,持证率100%,发证面积3760.36公顷。其中养殖用海83宗,面积3728.491公顷,旅游用海1宗,面积3.0173公顷,特殊性科研用海2宗,面积9.4911公顷,公益性用海1宗,面积19.166公顷。经省政府批准的围填海项目一个,填海面积42.686公顷。全年收取海域使用金31万元。 十是加强水生野生动物的管护,做好海洋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工作。全区累计发放水生野生动物驯养证和经营许可证7宗。2015年实施人工增殖放流活动一次,投入资金22.5万元,投放斑节对虾苗960万尾、黄鳍鲷10万尾、黑鲷鱼苗10万尾。
二、2015年收入决算
2015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560.2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560.23万元。
三、2015年支出决算
2015年度部门决算支出560.23万元,其中:预算拨款支出560.23万元。
2015年支出决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69.79万元,占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08万元,项目支出90.44万元。
阳江市阳东区海洋与渔业局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