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财政局《转发<阳江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的通知》(东财农函〔2024〕4号)安排,,现将阳东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919万元安排给23个项目,用于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扶持产业发展。现将以上阳东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方案(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6日(共8天),公示期间对阳东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方案有意见的可书面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局,反馈的意见应遵循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公民反馈书面意见请签署真实姓名及身份资料,法人、单位、组织反馈书面意见请加盖公章。
请于2025年1月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662-6663127,传真0662-6635363,邮箱:yjydfpb@163.com。
附件:关于阳东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安排的公示(附件).xlsx
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局 阳江市阳东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