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江江华医院新院综合大楼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阳江市阳东区支十一路(佳兆业滨江一号楼盘后),邮编:529900
联系电话:0662-6611871
传真:0662-66118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名称 | 阳江江华医院新院综合大楼 |
建设单位 | 阳江江华医院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阳江市阳东区裕东六路东边及广源路北边 |
环评机构 | 阳江市两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阳江市阳东区裕东六路东边及广源路北边,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总用地面积为1648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5059.03平方米,拟设床位490张,计划年门诊量:30万人次/年,年收治住院病人20000人次/年。医护人员500人,年运营为365天,实行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内设食堂,不提供职工住宿。 本项目提供门诊、住院诊疗、防治、咨询、保健等服务,24小时开放,节假日不休息。 本项目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老年病科。 临床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 辅助科室: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等。 本项目内部设有洗衣房,项目的所有衣物均由内部的洗衣房洗涤,主要为清洁剂清洗后再加入消毒剂进行消毒后自然晾晒。 伴有辐射项目属于核技术应用部分,其环评工作由建设单位另委托技术单位进行编写,不在本次环评范围内。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隔油池除油和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防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入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厂处理。营运期间,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和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医疗废水经“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处理后排入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中两者较严值。 (二)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间,通过封闭施工、洒水压尘、交通扬尘控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等综合措施,将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测浓度限值。营运期间,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机动车尾气、垃圾暂存房恶臭及食堂油烟废气,其中:(1)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对主要恶臭工序(如调节池、污泥池等)采用地埋式或半地埋式设计等措施,确保污水处理站排放废气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2)垃圾暂存房恶臭通过加强对垃圾暂存的消毒和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处理后,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的要求。(3)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标准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浓度限值的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间,严格规定时间作业,通过设立围蔽设施、合理布置声源较强的设备、采用低声机械等综合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边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泵房等设备噪声及交通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处理后,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97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工程弃土方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土方堆放点;建筑垃圾运至合法的指定地点处理。营运期间,医护人员和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交合法专门处理厨余垃圾企业处理;患者诊断、治疗过程产生的医疗垃圾、医疗区化粪池污泥和污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