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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东分局关于拟对阳江市阳东区永昭五金刀剪厂年产26万把五金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文章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4-05-16 09:19    浏览次数: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江市阳东区永昭五金刀剪厂年产26万把五金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阳江市阳东区支十一路(佳兆业滨江一号楼盘后),邮编:529900 

  联系电话:0662-6611871

  传      真:0662-66118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江市阳东区永昭五金刀剪厂年产26万把五金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阳江市阳东区永昭五金刀剪厂

建设地点

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龙头山工业区A7号之二

环评机构

广东省华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龙头山工业区A7号之二,项目占地面积1470m2,建筑面积1200m2,总投资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1层厂房,包括冲压车间、注塑车间、水磨车间、抛光车间、装配车间、仓库、办公室及门卫室。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五金塑料制品生产,以厨房剪、家用剪及民用剪为主,年产厨房剪10万把、家用剪8万把及民用剪8万把。项目劳动定员19人,均不在厂内住宿,不设食堂,年工作300天,实行1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水磨废水、粉尘喷淋废水和清洗废水。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值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注塑机设备冷却用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

  (3)水磨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添加新鲜水,不外排。

  (4)打砂抛光工序粉尘喷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添加新鲜水,不外排。

  (5)清洗废水流入水磨废水沉淀池,与水磨废水混合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磨工序,不外排。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打砂抛光粉尘、注塑成型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及恶臭、塑料混料粉尘和塑料破碎粉尘。

  (1)打砂抛光粉尘经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注塑成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恶臭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3)塑料混料粉尘、塑料破碎粉尘经移动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4)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营运期机械设备等产生的噪声经减振、隔声等措施后,使得项目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排放限值。

  (四)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营运期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钢材边角料、五金制品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粉尘沉渣,经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塑料次品及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和含油废抹布,分类收集后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