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环境保护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东分局关于拟阳江市阳东区金鑫金属制品厂五金塑料制品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文章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4-12-24 15:05    浏览次数: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江市阳东区金鑫金属制品厂五金塑料制品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阳江市阳东区支十一路(佳兆业滨江一号楼盘后),邮编:529900 

联系电话:0662-6611871

传      真:0662-66118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江市阳东区金鑫金属制品厂五金塑料制品加工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阳江市阳东区金鑫金属制品厂

建设地点

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龙头山工业区

环评机构

恩平市保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一)项目位于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龙头山工业区(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112度3分8.420秒,北纬21度55分53.418秒),项目占地面积4000m2,建筑面积3624m2。建设内容主要为1座2层的生产车间,其中一层包括:上料区、下料区、化学品仓库、包装区、破碎区、烘干区、注塑区、原料堆放区、成品区;二层包括:自动电解车间(含清洗、喷淋洗、电解、烘干等)、办公室、休息室等。主要从事五金制品电解加工及塑料制品生产,年电解加工五金制品100吨;年产塑料制品100吨。本扩建项目在原有厂房内(一、二层)进行扩建,本次扩建分两期(二、三期)进行,其中二期扩建内容为:原有生产车间二层新增1条自动电解生产线,原有生产车间一层新增4台注塑机、1台激光切割机、3台数控铣床。三期扩建内容为:原有生产车间一层新增1条自动电解生产线、1台激光切割机。扩建项目用地均为依托原有车间内进行,不新增用地及建筑面积。项目建成后产能为年电解加工五金制品400吨、年产塑料制品50吨、年产五金制品500吨。

扩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本项目原劳动定员20人,本扩建项目增加员工20人(其中二期新增10人,三期新增10人),扩建后项目共4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每天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间为300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二)水污染防治。营运期间,扩建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并获得排水许可证后经市政管网引至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两者较严值;项目碱液喷淋废水和电解工序清洗废水依托原项目自建污水治理设施(微电解+芬顿+混凝沉淀+过滤+RO膜组分离+MVR蒸发器)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浓水经MVR蒸发器处理后经冷凝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浓缩废液经收集后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三)大气污染防治。营运期间,扩建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电解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注塑成型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表征)、混料、破碎、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及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扩建项目电解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通过单层密闭负压收集后分别经各自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3、DA004)高空排,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注塑成型有机废气与原有项目整合,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4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恶臭(以臭气浓度为表征)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表1的二级新扩改建的标准限值。注塑工序的破碎粉尘、切割粉尘及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在车间,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表 3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各种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各噪声源经减震、隔声、合理布局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营运期间,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注塑工序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全部回用于注塑工序,产生的钢材边角料和普通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相应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产生的废化工原料桶、废化工原料袋、电解槽渣、废水污泥、废超滤与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低温蒸发器浓缩废液,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危险废物,需按要求对其收集、贮存、转移等过程进行严格管理,经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