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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东分局关于拟对广东吉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文章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5-01-07 18:38    浏览次数: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吉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阳江市阳东区支十一路(佳兆业滨江一号楼盘后),邮编:529900 

联系电话:0662-6611871

传      真:0662-66118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吉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吉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霍达八路南边、那金四路东边之六

环评机构

广东省华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霍达八路南边、那金四路东边之六,占地面积约10028.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221.3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车间1为1栋4层生产车间,占地面积2712.98平方米,建筑面积11259.84平方米。首层为行政办公区;二层布置与三层布置相同,分为电线加工作业区、注塑工艺作业区、工件组装、检测作业区、移印作业区、激光打标区;四层布置为公用区。车间2为1栋1层生产车间,占地面积145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17.47平方米。布置为仓储区。1栋三层框架结构研发楼1,占地面积575.31平方米,建筑面积1522.76平方米,布置为办公区。宿舍楼为1栋4层框架结构建筑,占地面积700.50平方米,建筑面积2302.39平方米。布置为员工生活区。值班室为一栋1层框架结构建筑,基底面积41.60平方米,建筑面积41.60平方米。布置为门卫值班室。主体工程配套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照明灯饰生产,年产照明灯饰30万套。项目总投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万元。

本项目营运期定员约100人,均在厂内食宿。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是如厕及清洁废水,通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两者最严者。运营期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与定期更换的冷却循环废水在获得排水许可后排入市政管网引进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两者最严者。

(二)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间,通过封闭施工、洒水压尘、交通扬尘控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等综合措施,将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测浓度限值。运营期间,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注塑工序、环氧树脂A、B胶水固定工序和移印工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表征)、点焊工序产生的烟尘、破碎工序产生的烟尘、厨房油烟。(1)项目注塑工序、环氧树脂A、B胶水固定工序和移印工序在密闭正压空间作业,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表征)通过万向管和外部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一套“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21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4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NMHC排放限值的三者中较严值,同时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平版印刷(不含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排放限值;有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2)食堂油烟经专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食堂楼顶16米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油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l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3)点焊工序产生的烟尘通过移动式焊烟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注塑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的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在车间,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限值的两者较严重者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改扩建厂界二级标准值的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两者中较严值。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_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两者较严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间,按照严格规定时间作业,通过设立围蔽设施、合理布置声源较强的设备、采用低声机械等综合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项目场内各种设备运行噪声,各噪声源经减震、隔声、合理布局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和弃土石方经过分类收集后可以利用的部分如钢筋、木材等建筑废物可以直接外卖回收利用,其他不可利用的建筑废物及开挖土方用于项目场地回填或运至城市市容卫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消纳。营运期间,项目注塑工序的边角料、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普通包装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全部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弃环氧树脂AB胶粘合剂、废油墨罐、废快干水罐、废机油桶、废润滑油(机油)及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和手套,应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