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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东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民生领域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 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10-17 14:58    浏览次数: -

        2024年“铁拳行动”开展以来,阳东区市场监管局结合辖区实际,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执法行动,现公布一批食品安全领域典型案例,形成广泛震慑,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阳江市阳东区合山镇某商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案

        2024年8月14日,阳东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阳江市阳东区合山镇某商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于2024年8月6日购进“伊利金典纯牛奶(苗条砖)”等4种食品,没有记录在食品进货台帐本上,也未提供上述食品的检验报告。调查发现于2024年8月5日,我局针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已发出责令期限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上述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2024年9月13日,阳东区市场监管局对阳江市阳东区合山镇某商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某百货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4年4月28日,阳东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案件线索依法对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某百货店进行检查,发现有待售的“肉切酥”3袋已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肉切酥”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2024年6月28日,阳东区市场监管局对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某百货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过期食品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阳江市阳东区某餐饮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2024年7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阳江市阳东区某餐饮店进行检查,在当事人厨房操作区内发现有1瓶“干捞螺蛳粉汁”已超过保质期,且与其他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混同摆放。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上述“干捞螺蛳粉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2024年8月30日,阳东区市场监管局对阳江市阳东区某餐饮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过期食品和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