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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东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东府告〔2024〕6 号)
文章来源: 阳江市阳东区土地储备和城市更新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09 10:05    浏览次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拟征收阳江市阳东区那龙镇和平村福安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征收土地目的):阳江市阳东区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面积:阳东区那龙镇和平村福安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6427公顷(详见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阳东区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四、公告期限:自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五、自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阳江市阳东区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红线图.pdf

 阳东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