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东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东府告〔202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阳东区北惯镇赤光经济联合社的位于鲤鱼山(土名)地段、东平镇海蓢村白庚经济合作社白庚龙仔山(土名)地段集体土地,作为阳江市阳东区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项目用地。阳东区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2月5日就拟征收土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现就征地补偿安置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二、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地点和期限: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在公告之日起45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属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北惯镇赤光经济联合社联系人:何清,联系电话:15819170561;东平镇海蓢村白庚经济合作社联系人:杨家轩,联系电话:13160517180)。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0日,如有异议,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在公告期间向阳东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pdf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
2024 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