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府告〔2026〕20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东城镇那味经济联合社、雅韶镇五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阳江市阳东区2024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那味经济联合社位于那略洞、元山仔、田郎山、双坟(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1.3796公顷,雅韶镇五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位于芒山(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0.3883公顷,合计1.7679公顷集体土地(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1.7679公顷(26.5185亩)。
四、公告期限: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20日。
五、工作安排: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8月3日,阳东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征地预公告附图.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