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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府告〔2026〕21号)
文章来源: 阳江市阳东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6-07-16 11:40    浏览次数: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阳东区那龙镇龙胜经济联合社、龙胜村分界龙经济合作社、龙胜村那安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阳江市阳东区2026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阳江市阳东区那龙镇龙胜经济联合社、龙胜村分界龙经济合作社、龙胜村那安经济合作社位于黄牛岭、黄其坑(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2.3572公顷(35.358亩)。

四、公告期限:202679日至2026722日。

五、工作安排:2026723日至202685日,阳东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征地预公告附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