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简介
    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宝光
    县纪委副书记:莫参、朱良珍
    县纪委常委:曾广冲、谭练兵、孙运高、朱江
    县监察局局长:莫参
    县监察局副局长:曾广冲、谭练兵
二、主要职责
  中共阳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阳东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县委全面负责。监察局仍属于县政府序列。县纪委、县监察局受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 。主要工作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的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行政监察。对党员和监察对象进行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的法规的案件;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人员的党纪政纪处分;受理有关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设置
    县纪委机关、监察局设7个职能室。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的有关工作;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和领导讲话、其他重要文件;负责人事工作和文秘、机要通信及信息、保密、档案、党报党刊征订、行政事务及财务管理、接待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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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研教育室
    负责综合、分析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和其他重要文件;开展调查研究并拟定有关政策规定;宣传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机关的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反腐保廉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和电化教育工作;拟定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监察综合室(挂县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
    负责县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对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对纠风工作的重要检查活动和对顶风违纪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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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
    负责监督检查各镇、县直局级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县管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查处和指导基层查处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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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呈报上级审批的案件和本委(局)检查处理的案件;审理按规定范围审核备案的案件;审理复议和复查的案件;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承担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协调、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的案件审理工作,定期分析党员、干部违纪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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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信访室
    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督促、催办转请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承办的控告、申诉和其他重要的信访问题;核查有关信访案件线索;调查了解突出的群众信访问题;编报重要信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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