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马路上的腐败
 
 
     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竞相盖豪宅,形成所谓“官街”(比如前两年《焦点访谈》曝光的福建省政和县干部住宅区).老百姓称之为“马路边的腐败”;与之“相映成趣”的是所谓“马路上的腐败”,即公车私用.这种光天化日下的腐败现象与吃“回扣”、拿“红包”等“袖套中交易”不同,不仅明目张胆有恃无恐;而且带有一种炫耀与挑战的意味,败坏道德沮丧人心莫此为甚。

    多年来人们一直对公车私用忿忿不平,几乎每年秋季开学期间,都有好事的记者与媒体,去校门口观察曝光公车送子女入学的情景,到娱乐场所记录公车私用的报道也不少,以致有的老板让保安人员为车主提供遮牌服务。最近揭露公车私用的例子大约是,因200多台公车接送子女入学,造成湖南省衡阳市城区主干道黄白路堵塞12小时。2月21日(三湘都市报)公开曝光了其中26辆,3月7日衡阳市纠风办通报处理情况,说其中 19台公车的责任人受到行政记过等处分。

    这种捉跳蚤式的曝光当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别说震慑别的公车私用者,就是儆诫“倒霉”的被曝光对象也难有实效,“该”怎么着他们还会忘么着.是到了痛下决心实行“公车”改革的时候了!

    据《新华每日电讯》3月9日报道,“两会”期间有三份提案不时而同呼吁进行公务用车改革.这些提案说过:“八五”期间,全国公车耗资720亿元,年递增27%,大大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到了20世纪90年代后期, 我国约有350万辆公车,包括司勤人员在内耗用的3000亿元人民币,已经成为财政不堪其重的大包袱.社会轿车每万公里运输成本为8215.4元,而党政机关等单位的则高达数万元.每辆出租车的工作效率为公车的5倍, 可运输成本仅为公车的13.5%.公车消费一直在我国轿车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在某些领域,这种公车消费所占比例高达90%.公车消费还成为财政支出的一个黑洞,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据调查,在某些地方公务车公用占1/3,干部私用占1/3,司机私用占1/3,公车不 “公”日益严重.公务车早已成为主人身份、地位、权力的象征。不少领导干部都是一人包一辆车,到了无车不出门的地步。严重脱离群众,越演越烈的“马路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已经发展到了令人难以容忍的地步!据3月 18日《大河报》报道,河南省汝阳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该县房设局局长李旭敏申请财政拨款购车未获批准,竟发动职工贷款为局领导买车.而李局长对记者说,他们这是效法外县的一种做法.可见,汝阳这种事并不稀罕,而是公车消费攀比的产物。

    说到车子,不免联想到这些天香港的财政司司长梁锦松的“买车风波”.作为香港三名问责制高官之一的梁锦松,在港府未决定调高汽车首次登记税之前,为刚出生的爱女买了一辆房车.此事经媒体曝光后,港人 不依不挠地质疑他是否得知调税信息而突击购车。在梁锦松为了避嫌公开宣布将加税前后的购车差价38万元捐给善机构之后,人们仍然要追问,乃至对他个人操守和诚信提出怀疑.3月17日梁锦松到香港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接受聆讯,解释买车事件。我相信,梁锦松放弃高新从政.不会为区区数十万港币而有心避税.但他显然由于一时疏忽,低估了新闻界的敏感与公众对政治人物严格的道德要求.

    试想,如果公车私用放在香港特区那样的舆论环境中,当事人还会无所顾忌、招摇过市吗?

    综上所述,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应当釜底抽薪,改变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机关配车配司机制度,将公务用车交给市场经营或实行市场化管理;同时提高行政事务的透明度大力加强对公权与公务人员的舆论监督、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