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
学习"两个条例"的体会
 
 
     江泽民指出:"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有高尚的精神追求,做到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灯红酒绿的侵蚀影响面前,一尘不染,一身正气。"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把加强党性修养和自我约束结合起来,努力加强自身道德修养,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做到学和用、知和行的统一。"由此可见,作为领导必须带头坚持反腐倡廉,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走群众路线,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这里,我就如何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自觉接受党内监督问题,谈几点体会。
一、"两个条例" 的颁布是预防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的"紧箍咒"
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倡廉,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知道什么是应该做,什么是不应做,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我们作为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一定要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两例的重要性,努力提高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先行者。
二、党政第一把手在纪律方面以身作侧,率先垂范是贯彻实施两例的关键
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作为乡镇第一把手,无论在讲话还是在办事过程中,都要符合党的基本原则,在工作、生活作风上自己带好头,发扬民主精神,发挥党员在群众中的模范作用。"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党的领导干部掌握着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权力,如何运用好这些权力为人民服务,是党内监督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一是我们所做的每一件工作,必须依章办事,实事求是,依法行政。既要考虑群众的"得",也要考虑群众的"失";既着眼群众的长远利益,又要兼顾群众的眼前利益。一句话,让群众不断地从中得到实惠。二是我们要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充分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纪律重要性,带头增强纪律观念,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我们要以"两个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认真对照检查,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克服"家长制"、"一言堂"或自己说了算的做法,同时要组织好党员干部自觉履行好其个人的工作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规章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三、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
党的纪律是统一的纪律。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有任何不遵守纪律的特殊党员。党员干部随着自己职位的升迁、地位的提高、环境的变化,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和义务也应当更大、更重。因为,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党员领导干部切不可自恃位高权重,就放松对自己的纪律约束,甚至只用党纪管别人,而不让别人用党纪来约束自己,更不能在执纪问题上亲疏有别、内外有别、宽严有别。这些都是十分有害和危险的。
针对目前基层部分党员干部出现工作作风散慢、不思进取的现象,我镇先后出台了《禁止干部走读现象的若干规定》、《新洲镇机关单位部门工作考核与镇干部职工考核方案》、《新洲镇关于在全镇党员干部中开展为民务实清廉,树立良好形象活动的工作方案》等一系列规定方案,健全了民主集中制制度、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这样我们就能从根本上做到令行禁止。凡是镇委、政府出台的决定,交办的事项,必须无条件执行,保持政令畅通,决不允许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及推诿扯皮的现象。各职能部门要把完成今年年度经济指标和落实镇政府今年承诺办好的几件实事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落实。要加强纪律建设,树立廉洁高效的机关形象,首先要严肃政治纪律,做到令行禁止,立说立行。其次要严明组织纪律,增进团结,坦诚相待,互相支持,形成做好工作的合力。再次要严守工作纪律,坚决克服管理松散、纪律松弛、作风懒散等不良现象。四要严格廉政纪律,自觉抵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保障
人如果没有了监督,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会肆无忌惮地乱闯。党内监督条例的出台,第一次确立各级纪委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而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因此,加强党内监督首先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不能搞"一言堂"。随着《条例》的颁布,党内监督工作必然会不断得到加强。广大党员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监督职责,在党内形成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热情支持和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要把强化党组织的监督、党的专门机关的监督与加强党员的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以及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特别要注重发扬民主,切实保障普通党员的监督权利。要紧紧抓住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采取综合措施,加大监督力度,保证监督实效。要把预防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党内生活质量,完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及时发现和解决党组织和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有效预防党内违纪行为的发生。对于在监督中发现并查实的突出问题,无论涉及到哪级组织,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和抓好各项监督措施的落实,促进党内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的经验,进一步推进党内监督工作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
再次是注意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我们党之所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是因为我们党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与人民群众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指出:"密切联系群众,最重要的是具体体察民情,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珍惜民力,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关心群众生活,只有如此,我们才能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永远保持党的生命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些党员干部官僚主义习气十足,凌驾于群众之上;不接受群众监督,蜕化变走上腐败堕落之路。这些人不是成为腐败分子,就是成为巨贪,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深刻的教训启示我们:脱离群众监督不行。只有接受群众的监督,才能不脱离群众,这样,我们就会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五、善于学习,提高自己综合素质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起拒腐城墙的基础
学习使人进步,日新月异的新生事物使人眼花缭乱。因此,我们必须要与时俱进,及时对所学的知识进行更新。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根本和关键。专业知识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基础,不学习和掌握有关专业知识,我们的工作就会失去科学性,增加盲目性,就不能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因此,这就要求我们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最新方针政策,熟悉和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和掌握有关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个人素质和综合素质,这样在工作中,就能依法行政,用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来分析和研究有关情况,用掌握的有关专业知识来分析判断、提出问题,经过自己的认真思考,得出比较正确、客观、公正、科学的结论,作出科学的决策并指导工作。坚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这样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防腐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总之,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环境如何变化,在工作上做到要"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领导干部都要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始终把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镇班子建设,加强党支部及党员自身建设,坚持"两个务必", 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深化政务公开、材务公开,这样,才能推动我镇的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使党和国家的事业兴旺发达,我们党才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中共新洲镇委书记 江湖
二00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