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定伟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严格按照建立"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加强对决策和执行等行政行为的监督,努力建设廉洁高效的"阳光政府"。具体来说,要做到"两加强两自觉"。
一、加强《条例》学习教育,增强监督意识
要认真贯彻好《条例》,首先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教育,全面掌握其基本精神,特别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自我监督的自觉性、接受监督的主动性、监督他人的积极性。这是贯彻落实好《条例》的前提条件。
有权力就必然要有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这是古今中外历史反复证明的公理。加强监督,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报务,是我们党增强执政能力、提高领导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毛泽东同志早就明确地说过:"要用民主和监督这两个有力武器,使党经受住执政考验。"邓小平同志在全面总结党建经验的基础上指出:"党要受监督,党员要受监督。我们是执政党,如果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江泽民同志针对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强调"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越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越要有严格的党内监督。"党的十六大以后,胡锦涛同志再次提出要求:"要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可见,加强党内监督,始终是我们党十分重视,并从实践和理论上进行不懈探索的重大课题。
当前,要针对监督意识薄弱,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要监督的状况,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的力度,使《条例》的学习教育,不漏掉一个支部、不遗忘一个党员。要以党委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以各级党校为阵地,以党员、干部为重点,通过学习会、报告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树立学习贯彻《条例》的紧迫感,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使《条例》的学习贯彻深入扎实地进行下去,并要收到显著效果。与此同时,还应配合开展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的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自觉性,模范地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以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做到经常提神醒脑、警钟长鸣,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要牢固树立"严是爱,宽是害"、"监督就是爱护"、"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就是不称职"等观念,严格要求,严于律己,切实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同时,一旦发现他人有缺点、有毛病,必须及时提醒、帮助、批评、教育,防止小过铸成大错。
二、加强行政行为监督,坚持依法行政
根据行政工作的实际情况,要搞好监督,关键是对从政过程中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这就是要保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科学决策,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既不失职,也不越权,更不独裁。具体要求有三点:
一是要确保决策科学正确。作决策是行政行为一项最基础且最重要的工作。决策对头,顺民意,得民心,见效快;决策错误,违民情,伤民力,危害大。《条例》第13条规定,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应当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保证决策科学、民主。为此,我们要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真正做到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严格按有关程序办事,坚决克服行政行为的独断和决策的随意性。特别是对政府投资或参股搞一些重点生产项目或公共工程项目,不经过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单凭个别领导拍脑袋、拍胸膛上马,名为聚人气、办大事,实为耗民财、失民心,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同时,对工作失职、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损失的,必须坚决追究责任。就我们阳东来说,几年来,无论是作出"三年果化"、"工业开发"等决定,还是搞好"城建旅游开发"等决策,都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民意,充分开展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的。实践证明,这些战略决策完全符合阳东实际,很好地促进了阳东的建设和发展。今后,我们务必继续发扬成绩,清醒面对现实,在求真务实上迈出更大的步伐。
二是要确保政府行为规则的合法统一。要做到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除了严格遵守、执行行政类的法律法规外,还应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包括各种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的行政措施,确保政府各项重大行政行为,都经过严格的合法性审查,真正体现依法办事、依章办事、依理办事。在这过程中,要积极发挥法制部门的作用,让他们当好政府的法律顾问,防止政出多门、各自为政,保证政府出台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真正体现合理、合法,有效地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三是要确保政令畅通。要尽快建立和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执法有依据,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处罚。要加强执法监察,使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措施得以严格实施,保证政令畅通。要加快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建立科学的行政管理体制。要继续推进政资、政企、政事、政社分开,加快发展电子政务,不断创新行政管理手段。总之,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确保有令即行、有禁即止,体现"阳光政府"的良好形象。
三、自觉接受专门监督,发挥职能作用
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和司法机关是行政监督的专门机关,自觉接受这些专门机关的监督,有利于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首先,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各级政府及所属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人大、政协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热诚欢迎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质询、个案监督、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活动,主动听取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府组成人员及政府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向人大述职或接受人大的工作评议;及时向政协通报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尊重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的民主权利,积极支持政协组织的视察、专题调查及其他有关活动,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参加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检查和民主评议活动。要认真研究解决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并作出负责任的答复。几年来,阳东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能取得可喜的成绩,与人大、政协的支持配合和依法监督密不可分。其次,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政府机关和部门领导要重视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积极支持他们依法依纪履行监督职能,使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政府部门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坚持勤俭办事、精打细算,把每一元钱用在最需要、最有效的地方;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大对"小金库"清理和查处力度,严格一支笔审批制度;要严格接待标准,在公务接待中做到"文明接待、节约接待",坚决制止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要坚决杜绝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庆典活动,坚决遏制高标准装修办公楼和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备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第三,要自觉接受司法部门的监督。对行政机关,要强化司法部门的专门监督,加强对司法部门的领导,特别要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保证司法的独立性、公正性。
四、自觉听取群众意见,打造"阳光政府"
要搞好党内监督,还必须切实做好班子成员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完善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党风、政风的不断好转。
一是要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监督。邓小平同志曾经强调指出,"对领导干部最直接的监督是来自同级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对领导干部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因此,要自觉接受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特别是"一把手"要让班子成员畅所欲言,不但不戴帽子、不穿鞋子、不抓辫子、不打棍子,而且对有见地的意见,应予以鼓励、奖励,确保言论畅通。要建立和健全班子内部互相监督、彼此约束的有效机制,班长要带头遵守,以身作则,起模范作用。作为政府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凡发现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的苗头出现,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或纠正,必要时要作出相应的严肃的党纪政纪处理。
二是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条例》第33条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推动和改进工作。为此,我们要从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舆论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清除忽视、放松,甚至害怕和抵制舆论监督的思想认识障碍,充分发挥舆论监督扶正祛邪、激浊扬清、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积极作用,真诚欢迎舆论监督,自觉接受舆论监督。要切实加强对舆论监督工作的领导,把舆论监督作为一项事关政治、事关全局、事关党和人民利益的大事,摆上议事日程。要满腔热情地关心、支持和指导舆论监督工作,规范、推进和检查舆论监督工作,从制度上保证舆论监督的正常进行,自觉地在舆论监督下不断转变作风、改进工作。
三是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我们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领导干部,生活在群众中间,是非功过,群众看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条例》第5条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依靠群众加强对我们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们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务、村务、厂务公开,通畅人民群众监督的渠道。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效能,形成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公开实施监督所遵循的量化标准,逐步扩大群众在公务活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完善公开程序、提高公开效果,切实做到重大情况让群众了解、重大决策让群众参与、重大政务活动让群众监督,使群众监督名符其实,向纵深发展。目前,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政府不该管的事情要坚决放手交给市场、企业和社会中介,切实做到简政放权。要继续搞好窗口行业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推行"万众评公务"的验验做法,切实改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大力推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努力营造高效、廉洁、优质的政务环境,着力打造"诚信政府、廉洁政府、高效政府、阳光政府"。
(作者系中共阳东县委副书记、阳东县人民政府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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