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东县海洋与渔业局 卓世通
2003年12月,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标志着党内监督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是党的制度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作为县海洋与渔业部门的主要领导,如何在渔业系统组织深入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完善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纪律,按照两个《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推进海洋经济和渔业产业的发展,是摆在面前需要认真思考的重要课题,更是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
一、高度重视两个《条例》的重大意义,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
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的建设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在政治上、组织上和作风上为我们党的建设提供了机制保障,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于严肃党的纪律,规范党员行为,惩处违纪党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意义。因此,要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从分析国内外当前的形势入手,引导局全体领导干部深刻认识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两个《条例》的重要意义,提高领导干部学习两个《条例》的自觉性。
首先,这是我们党对于当今世界的形势变化进行科学判断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当前,世界多极化在曲折中向前发展,西方敌对势力与我国在渗透与反渗透、颠覆与反颠覆的斗争长期复杂,有时甚至非常尖锐激烈的。同时,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化互相交流、彼此融汇、借鉴学习的趋势迅速发展,不同国家的意识形态、文化传统、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宗教信仰的碰撞、冲突和斗争,也日趋激烈等等,这些当代世界的变化对我们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和考验。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提高我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供了保证。
其次,这是国内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客观要求。建党的80多年来,我们党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党的队伍也由成立时的几十名党员发展到今天的6600多万党员,党所处的地位和环境、所肩负的历史任务以及党员队伍状态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时,我国目前已开始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进军,正处于改革开放和加速发展的攻坚阶段和关键时期。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整体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的改革建设和健康发展,都迫切要求我们贯彻落实两个《条例》,不断适应新的形势的发展,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党的影响力、创造力、凝聚力,以担负起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任。
二、深入学习两个《条例》的内容,在增强自律上下功夫
两个《条例》是两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党内监督和党的纪律建设理论和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因此,要在局的班子会、支部会、干部会、中心学习组等会议上,传达两个《条例》精神,带头原原本本地深入学习两个《条例》,通过板报、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两个《条例》,使局的领导干部熟悉两个《条例》,精通两个《条例》,从而自觉地用两个《条例》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以两个《条例》为武器与违纪行为作坚决斗争。
(一)、要端正思想认识。端正思想认识是提高学习自觉性的前提。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每个党员加强党性意识的根本标尺"。因此,深入学习两个《条例》,就要首先端正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明确学习两个《条例》,就是要使自己进一步了解自己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允许做什么,不允许做什么,用党纪、党规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在各自的岗位上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更加牢固地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纪律观念、民主权利观念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始终做到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在局内形成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支持和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
(二)、要领会精神实质。深入学习两个《条例》,必须要全面了解两个《条例》的主要内容,深刻领会两个《条例》的精神实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发展党内民主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基础,体现了自上而下监督与自下而上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明确规定了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党员的监督职责;针对党内监督实践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明确了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这个重点;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突出了制度建设在党内监督中的核心作用,提出了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强调党员干部既要履行监督职责,又要遵守监督纪律;既要接受党内监督,又要遵守宪法、法律,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与时俱进、制度创新和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明确规定对于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而不解决的是违纪行为,应根据情节给予党纪处分,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保证了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力地维护了党的团结统一,保持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贯彻执行两个《条例》的规定,在拓展他律上下功夫
干部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就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也是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的根本途径,更是对领导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因此,要正确把握好两个《条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在局的领导干部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贯彻落实两个《条例》,模范遵守和执行两个《条例》,做到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不动摇,自觉遵守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合力打好"海洋牌",共同推进阳东海洋渔业的发展。
(一)、要敢于接受监督。权力就是责任,领导就是服务,正确的权力观,是领导干部正确行使职权的思想基础。贯彻执行两个《条例》的规定,就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摆正公仆位置,敢于接受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思想上重视监督,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民主意识、服务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提高接受监督的勇气,诚心诚意地自觉接受局党支部和全体干部的监督。在行动上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和民主生活会,对照两个《条例》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局内重大问题集体决策、政务公开、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各项监督制度,确保依法依规民主地正确开展各项工作。
(二)、要善于接受监督。贯彻执行两个《条例》的规定,还要积极创造条件,善于自觉接受监督。自觉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主动接受县委、县纪委和局党支部的监督;积极实施党务、财务公开,鼓励局全体党员解放思想,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依照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权利发表意见,及时、准确的反映情况,开展党内监督;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对渔政、渔监及船检工作人员实行着装挂牌上岗,公布执法程序、证件核发原则、收费标准等各项内容,落实干部和渔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并以宽阔胸襟,虚心听取干部和渔民的意见和呼声;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自觉和主动听取来自新闻媒介的意见,借助舆论监督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借助舆论监督来改进工作、推动工作;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正确意见,自觉检验自己的决策是否正确、办事是否合法、行为是否依规,努力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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