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动工奖励
对投资总额1亿元(含)以上的新落户项目,在正式签约后半年内动工建设并承诺按期完工的,当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已超2000万元时,给予100万元奖励。
项目竣工奖励
对自开工之日起一年半内竣工投产且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新落户项目,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项目达产奖励
对正式投产后年主营收入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新落户企业,在企业投产后第一、二、三个会计年度内,按照企业年主营收入分别给予对应年度一定比例的奖励,三年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其中,年主营收入1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的,分别给予对应年度主营收入的1%、0.5%、0.5%奖励;年主营收入5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对应年度主营收入的1%、0.8%、0.5%奖励。
企业增长奖励
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含)至3亿元(不含)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工业企业,或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且同比增长8%以上的工业企业,次年按主营业务收入新增部分的0.5%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时符合第五条和第六条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只对其中一条进行奖励。
支持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
对“新升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新升规”工业企业次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对首次获得国家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首次获得省工信厅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要素补贴支持
对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的新落户企业,自竣工投产之日起三年内,用水、用电、用气分别给予0.1元/立方米、0.01元/千瓦时和0.01元/立方米的补贴。单个项目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厂房租赁支持
新落户企业租赁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含托管区)园区运营平台投资经营标准厂房的,可享受前三年租金按照市场价格减半收取。对新落户且固定资产投资每平方米达到2000元以上的重点发展行业的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独角兽”企业,厂房租金可实行一事一议。
高管人才奖励
对当年度主营收入达100亿元以上且纳税总额达10亿元以上的企业给予400万元奖励,用于支持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技术研发等,奖励高管、高层次及专业技术等人才,扶持企业人才引进和技术创新。
支持招商中介服务
(一)成功引进投资总额1亿元(含)以上且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000万元项目的,根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给予引荐方一次性奖励。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金额1亿元(含)以内部分,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的2‰给予奖励;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超过1亿元,1亿元以上部分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的0.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资金最高100万元。
(二)成功引进《财富》世界500强、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等榜单企业或其投资设立的控股独立法人企业的,给予引荐方一次性最高50万元奖励。
(三)鼓励重点行业协会、第三方招商中介机构与我市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签订协议开展委托招商,协议内容按“一事一议”原则办理。
重大项目一企一策扶持
对新引进的带动性强、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经协商与市人民政府或辖区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可专项研究制定相应奖励扶持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