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阳东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的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截至2024年11月30日前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的营运车辆依法注销《道路运输证》(具体车辆名单详见附件)。被注销《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禁止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活动,相关证件自动作废。
特此公告。
附:逾期未审验《道路运输证》注销车辆信息清单(审验有效期至2024.11.30).xlsx
阳江市阳东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