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阳东区户籍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个人申请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8〕13号)和《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财政局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江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教人〔2019〕43号)等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镇级初审、区级审核,我区已完成2024年度符合条件的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申领生活困难补助的资格审核工作,现将区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阳东区教育局人事股或户籍地镇中心小学咨询反映。联系电话:0662-6616795。
附件:阳江市阳东区2024年符合民师生活困难补助名单.xls
阳江市阳东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18日